#經濟間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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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資企業假獵才真竊取技術 調查局展開第2波偵搜
|社會由於近幾年來,接連發生有中資企業假借外資,來台以高薪挖角IC設計、半導體等產業人才,竊取機密與技術,檢調在今年3月,發動一波搜索後,今天再度展開第2波偵搜,同步搜查10家涉嫌違法在台的中資企業或研發據點。法務部調查局新聞聯絡人曾婷岳表示,「另在本週再次發動第2波聯合偵辦行動,分別報請台北、新北、桃園及新竹4處檢察署,動員本局7個外勤處站人力,同步掃蕩10家違法在台中國大陸公司或研發據點。」調查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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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增列經濟間諜罪 最重判12年、罰1億
|政治防止中國、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竊取國家關鍵核心技術,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國安法,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正案。國安法新增經濟間諜罪,違者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罰金,以及增訂禁止採購中國或境外敵對勢力的軍品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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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修正案立院三讀通過 增訂經濟間諜罪
|政治為防止中國、陸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竊取國家關鍵核心技術,立法院進行《國安法》以及《台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法,包括新增經濟間諜罪,違者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罰金,以及增訂禁止採購中國或境外敵對勢力的軍品條款,今(20)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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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境外勢力新增「經濟間諜罪」 最重判12年併科1億罰金
|政治為防止中國等境外勢力侵害,立法院日前已初審通過《國安法》修正草案,並新增「經濟間諜罪」,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重1億元罰金。今(18)下午召開黨團協商,針對軍品採購,過去有不少廠商交貨不實軍品,立委提案增訂罰則,避免廠商提供中國製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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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 經濟間諜最高判12年併科1億罰金
|兩岸為了保護高科技產業,防止關鍵技術外流,因此行政院通過國安法修正草案,增訂任何人不得為外國、中港澳、境外敵對勢力,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行為,違者最高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億元。除此之外,為了防止核心關鍵技術外洩,也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嚴審赴中審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