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去年行經台北市路口時遭汽車撞傷,卻因為雙腳沒有踩在斑馬線上,被警方開罰,陳宏達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沒違規,撤銷裁罰,全案可上訴。一對母女走在斑馬線上,遭右轉汽車直接撞上,像是這類路口行人被撞事故,層出不窮,去年7月,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行經台北市路口時被汽車撞傷,卻反遭警方認定他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開罰3百元。陳宏達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台北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