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源起
- 拆遷戶十年抗爭 323戶剩一戶仍抵抗
- 最後迫遷戶黃春香唯一訴求:保留樓梯
- 黃家原梯保留方案 鐵道局以「無法延宕工程」回絕
- 鐵道局發函 黃春香家面臨三度強拆威脅
- 8/20》鐵道局250名警力強勢清場 強制接管黃家
- 南鐵東移三大爭議
- 爭議一:土地徵收的公益性與必要性
- 反南鐵東移自救會 曾控訴政府徵收牟利5百億
- 前縣長蘇煥智質疑:原公地不用卻搶民地
- 徐世榮:土地徵收審議威權 缺乏公益性、必要性的探討
- 爭議二:安置拆遷戶 有屋族變房貸族
- 徵收補償金買不起半戶安置住宅
- 爭議三:公權力過度執法
- 警方疑執法過當 人權委員會曾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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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源起
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最早源自1993年3月《台南市區鐵路立體化(郊區化)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地下化方案。遲至21年後,2003年12月行政院將該工程案納入五年五千億「新十大建設」,並於2009年9月完成核定、隔年6月通過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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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戶十年抗爭 323戶剩一戶仍抵抗
2012年8月南鐵拆遷戶及聲援團體成立「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訴求支持原軌地下化,但不東移。2013年監察院接受陳情並公布調查報告,認為「政府作為無缺失」,2020年部分住戶提行政訴訟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認為「原處分並無不法」。同年7月21日、10月13日,鐵道局與南市府二度強拆拒拆戶,最後僅剩黃春香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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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迫遷戶黃春香唯一訴求:保留樓梯
被列為半拆戶的黃春香家,計畫拆除三分之二、可保留三分之一,因拆除線從房屋中間劃過,將影響生活機能,讓原本四層樓房僅剩四、五坪可用,黃家提出「保留樓梯」,希望維持居住功能。2020年7月21日第一次強拆,黃春香提出「以地易地」「保留樓梯」兩訴求,在鐵道局允諾同意協調、緩拆兩個月後,黃春香才簽下同意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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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家原梯保留方案 鐵道局以「無法延宕工程」回絕
2020年10月10日,交通部鐵道局發佈新聞稿指出,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屬於前瞻計畫的重要交通建設,工程已全線全面施工,無法一再延宕,因此拒絕保留黃家樓梯。新聞稿並提及,若黃家拒絕配合點交,仍將擇期再執行強拆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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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局發函 黃春香家面臨三度強拆威脅
2021年8月5日鐵道局中工處發函給黃春香,表示8月13日後會直接接管整棟建物,並在20日執行強拆。11日,黃春香和聲援者北上到行政院前陳情抗議,要求在鐵道局確實研擬出保留黃家原梯的做法前,停止第三次強拆。
行政院代表、交通環境資源處處長陳瑩蓉回應,會要求交通部做出完整的具體回應,還沒處理完爭議之前,應停止斷水斷電與強拆。然而鐵道局後續以公文回覆,以「保留原樓梯,恐造成210戶配合半拆的地主提出相同要求」、「處理一致性」為由,再度表達不可行。
黃春香受訪時淚訴(2021.8.19):「我聽到這樣(要來執行強拆),手腳就又軟了,我想說奇怪,不是說要溝通、溝通,每次都用騙的。」,她強調,只希望保留樓梯,讓她能爬到二樓休息,一樓能讓她高齡99歲的母親有床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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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鐵道局250名警力強勢清場 強制接管黃家
8月20日清晨6時起,鐵道局中工處在250名警力護衛下展開拆除作業,不管黃春香及60名聲援者以肉身靜坐嘶吼抗議「惡官僚、搶民房」「警察暴力、強拆幫兇」,最終警方在上午8時35分「清空」黃家,鐵道局中工處完成強制接管,拆除樓梯。
南鐵東移三大爭議
爭議一:土地徵收的公益性與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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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南鐵東移自救會 曾控訴政府徵收牟利5百億
2018年南鐵東移自救會長陳致曉曾就2009年「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綜合規劃報告」中的圖表為依據,指控政府徵收清空土地,可作為住商混合區、商場、商辦等商業用地,獲利高達500多億。
2013年監察院接受自救會陳情進行調查,結果認定台南鐵路地下化並無任意東移擴大徵收範圍。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則表示,徵收的土地將作為道路及人行道使用,不能做任何開發建築,因此不可能有財團介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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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縣長蘇煥智質疑:原公地不用卻搶民地
2020年10月,前台南縣長蘇煥智曾表態,南鐵東移爭議來自於鐵道局原案並非軌道東移,但經建會審查時,時任副主委張景森認為「以徵用改為徵收」,蘇煥智說,這個決定就導致臨時軌變成永久軌,而原永久軌的國有地成為可都更的高值地,從人民財產權保障的角度來看,就有違反都市計劃法第42條「應優先使用公地」的規定,是「原公地不用卻強搶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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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世榮:土地徵收審議威權 缺乏公益性、必要性的探討
多年協助反南鐵東移運動的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指出,土地徵收是政府剝奪人民在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原本應該嚴謹對待,先滿足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最後迫不得已的手段等條件,才會進入談補償、安置和拆遷程序,但目前政府都直接跳到金錢補償和拆遷程序。徐世榮認為,台灣土地徵收機制仍非常威權,「公益性必要性都由政府說了算,人民唯一的路就是拿了錢就走。」
爭議二:安置拆遷戶 有屋族變房貸族
「他賣給你的是裸屋,你住進去還是要稍微整理一下,超過6百萬以上,你(政府)給人家徵收一戶(補償)250萬,你叫百姓去給你買6百萬嗎?世界上沒有這個道理!」——台南市民王欽昭,《獨立特派員-台南停看聽》,201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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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補償金買不起半戶安置住宅
南鐵地下化工程雖然提供迫遷戶安置宅,但實際換算徵收補償金,原本擁有50坪獨棟屋的迫遷戶才領250萬補償金,補償金還買不了同樣50坪的照顧住宅。以現年已50多歲的陳秌沛為例,為照顧高齡的母親,最終只能選擇住進安置宅,但面臨是要再背20年的房貸,才能有個完全屬於自己的家。
爭議三:公權力過度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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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疑執法過當 人權委員會曾函查
2020年南鐵東移拒遷戶二度遭強拆,期間聲援者和迫遷戶以肉身陳抗,爆發警方過度執法問題,多名民眾被以束帶約束,其中也包括媒體記者,此舉引發國家人權委員會召開記者會,提醒警方應注意比例原則,並去函要求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