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排水壓力升高,城市該如何展開治水行動?【獨立特派員】
極端降雨頻仍都市淹水成常態
聯合國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指出,人類行為加速全球暖化,促使乾旱與極端降雨更頻繁、更激烈。近年台灣多次因颱風與外圍環流遭遇致災性暴雨,高雄、台北等地時常在短時間內出現道路積水、行道樹倒伏與市區內澇。
前水利署署長陳伸賢認為,都市開發使不透水面積大量增加,而多數下水道仍停留在五至十年防洪標準,已難以負荷一場又一場的強降雨。面對排水系統難以全面拓寬的現實限制,提高都市防洪能力與推動海綿城市,已成必要方向。

海綿城市概念升溫彰化鹿港率先試辦
都市硬鋪面增加,讓雨水無法入滲、逕流量大幅提升,各國紛紛採取以滯留、入滲、貯存為核心的海綿城市策略。彰化鹿港洛津國小位於舊鹿港溪旁的低窪區,因地勢與周邊老街地形易積水,縣府因此選定在校園操場下興建地下停車場兼滯洪池。
彰化縣水資處下水道科科長許偉哲說明,工程透過操場下挖形成蓄洪空間,並設置入流設施,使雨勢高峰期間原本流向下水道的雨水能暫時滯留。待外部水位下降後,再以抽水機排回雨水系統。此設施平時提供107個停車位,大雨時則可儲存約1.2萬噸雨水。
法規推動逕流分擔擴大公共設施防洪功能
2018年水利法新增「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要求開發行為須保留一定的貯留空間,以分擔都市排水負荷。彰化縣水資處處長陳詔慶表示,逕流分擔已跨越過去僅倚賴排水工程的思維,需要公園、停車場、學校等不同主管機關協力,讓公有地共同承擔雨水調節的功能。
在高雄等高密度開發區,住宅與道路緊鄰河岸,壓縮河道原本的行水空間。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指出,以高雄典寶溪為例,行水範圍從1960年代至今僅剩約兩成,使颱風豪雨期間更容易發生漫淹。行水空間被建物取代,已是都市洪災風險攀升的重要原因。
出流管制門檻下修促使建築設計全面調整
為提升都市滲透能力,今年水利法再次修正,將需設置滯洪設施的開發基地門槛,從2公頃下修至1公頃。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說明,出流管制要求建築基地本身先行延滯雨水,而非將屋頂雨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此舉可使洪峰延後與削減,降低排水系統瞬間壓力。
王藝峰指出,都市更新多落在2公頃以下,門檻調降後,建築師將在未來數年間調整設計理念,普遍納入滯洪池、植栽透水層或雨中庭等元素,使新建物具備調節雨水的基本功能。水利技師公會也將負責查核,確保設施在使用期間維持運作。

道路滲透與地面孔隙分散排水系統負荷
除建築基地外,都市道路亦可透過透水瀝青或在地面設置孔隙,提高雨水下滲能力,使部分雨量被儲存在地下構造物中。台灣水利技師公會理事長凌邦暉解釋,滯洪的核心是於洪峰時段留住部分水量,使下游排水系統能在可承受範圍內運作。若下游通洪能力較小,上游便需更強的滯洪量以減少排放。
然而,專家普遍強調,工程手段雖重要,但若開發持續逼近易淹水區,再多滯洪設施也無法完全化解風險。

國土規劃為治水關鍵保留行水與滯洪空間
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教授廖桂賢指出,避免在易淹水區開發,是最上位且最有效的治水策略。若仍持續將農田、濕地或低窪地轉作住宅與商業用途,原本可吸納洪水的空間將逐漸消失,使都市災損加劇。
去年凱米颱風期間,高雄25座滯洪池的498萬噸蓄水量全數滿載,再次凸顯極端降雨下都市防洪的極限。專家呼籲,治水不僅是防洪工程,更涉及國土治理與城市韌性。唯有從源頭落實土地規劃,保留行水與滯洪空間,並透過海綿城市強化入滲與延滯機制,城市才能在氣候變遷下穩定運作、與水共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