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1台電工人予高壓電電著 搶救了恢復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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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台電工程人員,今仔早起9點左右,佇彰化和美咧處理電火柱的時,無細膩予高壓電電著,袂喘氣、無心跳,佳哉搶救了後有成功共救轉來,目前猶咧治療。抑若勞動部職安署也派人稽查,初步了解,是操作的時有過失,若照職安法上重會罰30萬。(本則新聞標題、導言皆為臺語文)
台電工程人員正在高空車上作業,但突然傳出巨響,隨即爆出火光,這名工程人員當場被電擊,失去生命跡象。
彰化消防局和美消防分隊隊員 黃錦嵐:「患者無意識、無呼吸、無脈搏,接著趕緊CPR,過程當中AED建議電擊一次」
彰基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 黃勉書:「目前心跳血壓是有恢復正常,不過意識不清」
這名工程人員緊急送醫,恢復呼吸心跳,目前還在觀察治療中。22號上午9點左右,30多歲的紀姓台電工程人員,正在彰化和美這處電線桿,加裝熔絲鏈的線路開關,但疑似過程有疏失導致被電擊,附近民眾也嚇一大跳。
附近民眾:「碰一聲,很大聲,我就看到電都突然停了」
事發現場的這根電桿,出現明顯燒灼痕跡,台電人員會同勞動部職安署釐清原因,初步判斷疑似是外頭的熔絲鏈開關,被覆罩沒有安裝完成,工程人員沒有戴上絕緣手套,又再度施工導致意外。
勞動部職安署中區職安中心檢查員 林繼川:「絕緣手套脫掉的情況下又去做電氣作業,因為這樣發生感電事故,職安法規定你要做電氣作業是要穿戴防護具的,他在沒有防護具的狀態下做電氣作業,這當然會違反到職安法的部分」
檢查員表示,依現況判斷已經違反職安法,最高將處30萬罰鍰,將依實際情況裁罰,也會要求台電加強標準流程,及相關人員的安全訓練。
張曼亭/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