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繼承完全保護 拯救揹債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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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在休會之前、通常都會趕業績、進行法案大清倉,今天就通過了一項重要法案。我們知道、過去有不少兒童和青少年、因為傳統父債子還的觀念、還沒長大就揹負沈重的債務,但未來這種情況、將有重大改變。立法院今天終於三讀通過、對於未成年的繼承人、解除他們必須償還債務的責任,也就是說、只要把繼承的遺產用來還債、剩下未能清償的部分、就不必再還了。而且這一項新規定、不設期限、全面溯及既往,將改變很多青少年的一生。 蔡媽媽不斷感謝,嘴角洋溢著笑容,抱在懷理的孫子,一出生承受的五千萬債務,現在總算消除了,立法院通過了民法繼承篇修法,保護了未成年子女繼承父母債務的不必要責任。 不過新修的民法繼承篇,雖然保障了未成年子女,對於像林小姐以及腦麻的弟弟,繼承了父母一千五百萬債務的成年人,卻沒有相同的效力。 根據新修定的限定繼承規定,繼承人知道繼承開始的三個月之內要呈報法院,法院接獲呈報之後,應該要在一到三個月之內,要求繼承人開具遺產清冊,必要時能夠聲請延展,拋棄繼承的時效,則是由現在的得知要繼承起開始算的兩個月,放寬為三個月,此次的修法對於未成年子女的限定繼承,全面溯及既往,而力主推動修法的立委徐中雄,對於修法通過也是樂見其成。 不過徐中雄也認為,連帶保證人的限定繼承在這次修法中沒有更改,因此還有繼續努力的空間,至於參與修法過程的家扶基金會,得知法案三讀通過後,也表示欣慰和肯定,並強調還會為弱勢成年人的限定繼承繼續努力,讓他們也能夠得到保障。 記者 彭光偉 林志堅 台北台中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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