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死刑定讞半年內須執行 李進勇:恐趕不及今年8月公投
陳冠勳 吳嘉堡/台北報導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目前全台有38名死刑犯,因為聲請釋憲還沒有執行。有民間團體發起公投提案,要求死刑定讞後半年內就要執行,中選會受理後,目前還在審核。不過能不能趕在今(2023)年8月法定公投時間舉辦,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坦言,依目前時程恐怕來不及。
今年2月有人提案公投,在《監獄行刑法》增訂死刑定讞後必須在6個月內執行完畢,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公聽會兩派激烈辯論在死刑議題交鋒。提案領銜人、台灣百合公義協會理事長徐紹展表示,「這些死刑犯根本不會槍斃,到最後他們就是在監獄裡面壽終正寢。」
中研院研究員蘇彥圖質疑,「這個案子會不會去影響到死刑犯,他們提出再審跟非常上訴的這個權益?」
徐紹展指出,「政府現在做的事情,是在保護殺人犯的人權,這個是沒有問題。但是我想請問,難道那些被害者及被害者家屬,他們就沒有人權?」
徐紹展認為,對死刑犯保護不該無限上綱;相關公投提案,中選會受理後正在審核。不過成不成案是問題外,即使成立,也趕不及在今年8月舉辦。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說明,「時程看起來的話,應該是來不及了。因為公投案的成立必須在公投日前90天,這個程序的進行都是按照既定的規定。」
攤開死刑犯名單,像是多年前的汐止殺警案,王姓兄弟檔持刀殺害員警,弟弟王柏英2009年被判處死刑定讞,10多年過去,至今仍舊未伏法。而包括他在內,全台沒有執行的死刑犯還有38人。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有關公投案件是屬於中選會的職權,我們必須要等待死刑犯所有的救濟程序完畢以後,我們就一定會依法執行。」
死刑不執行跟執行死刑規定有關係,明定只要有非常上訴、再審或是聲請釋憲,就得先暫緩。
台灣已經3年沒有執行死刑,法務部說,只要救濟程序未終結,就無法令准;司法院對死囚釋憲案則遲遲沒結果,部院依舊沒有時間表。
李文馨/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