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基本法》草案 社福團體憂心未保障家庭受害者
賴淑敏 吳嘉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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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審查《社會福利基本法》草案前,立委范雲及多個社福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批評行院院版本的草案將社福定位為「以家庭為中心」,恐怕讓許多家庭受暴者或獨居者,無法獲得政府救助,呼籲衛福部改以個人為主體,才不會漏接每一個需要幫助的人。
為落實保障弱勢族群權益,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6日審查《社會福利基本法》草案。不過新法審查前,立委范雲和多個社福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批評行政院版本的草案未擺脫傳統思維,仍以「家庭為中心」,恐怕讓許多在家庭受傷的暴力受害者,以及無家與獨居者,無法獲得政府的福利或服務。
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12歲以下被性侵的兒少當中,有9成是被熟人加害,而這些人就是我們今天說的,他是因為家庭而受傷。」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也表示,「離婚後受暴婦女,她應該是計算她跟她孩子就好了,可是往往現在的社會福利是要求娘家的經濟與財務,通通要計算進去。」
社福團體表示,隨著社會變遷,人與家庭的關係正在改變,越來越多人選擇獨立或自己成家,尤其無家者因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連申請社會救助都有困難,因此呼籲衛福部刪除目前草案中第8條──以家庭為中心的條文。
衛福部次長李麗芬說道,「以家庭為中心,其實它是更全面的,而且它是以一個共同生活的概念,不是一個所謂的家戶,還是傳統的一個家庭概念。」
衛福部強調,以家庭為中心更能看到問題全貌,是指共同生活群體,不是傳統家庭或戶籍,不過與會委員對於衛福部說法仍有疑慮,最後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決議第8條保留。
李文馨/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