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工廠納管疑不符資格仍進入審核 經濟部:會重新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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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違章工廠最晚於20日前提交改善計畫,若沒如期繳交將面臨斷水斷電處分。不過有公民團體質疑,經濟部公布已經申請納管的3.2萬多家工廠中,有22家工廠疑似是新建或擴建,根本不符合納管資格卻進入納管審查情節。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回應,會請地方政府重新審查,不符合資格將撤銷申請納管。
彰化一間工廠遭揭露疑是違建工廠,卻進入工廠改善計畫中的納管程序,公民團體表示這樣的工廠統計共有22家。
地球公民基金會台北辦公室專委賴沛蓮呼籲政府重新審查納管名單,「向政府檢舉的709家裡面,我們抓出22家,也是政府表示有申請納管,我們才知道情形。現在3萬多間納管工廠裡有多少家,我們抓出來的應該只是冰山一角。」
依照《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申請納管的未登記工廠必須在20日前繳交工廠改善計畫,否則面臨斷水斷電處分。不過根據公民團體調查,經濟部公布已經申請納管的3.2萬家工廠中,有許多是新增建、擴建工廠。質疑政府讓不符合納管資格的工廠,繼續假借工廠改善中的名義魚目混珠。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專委李信融回應,「我們會請地方政府再次重新做確認,如果不符合納管資格絕對撤銷納管。」經濟部強調,會再重新審查工廠納管名單,落實治理違章工廠的政策,同時呼籲目前還有3700多家工廠應盡速提交工廠改善計畫,才不會錯失爭取合法化機會。
李文馨/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