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身心障礙者獨立生活 民團促改善"身權法"

有幾若个身障團體,今仔日呼籲政府,應該愛完備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除了共個人助理的服務時數延長,而且也愛共社區照顧等等,攏列入去考量。(這條新聞標題、前言是臺語文。)

在個人助理的協助下,罹患重度肌肉萎縮症的志文,才能移動一下身體,讓緊繃的身體,暫時獲得紓緩。不過,因為政府提供的個人助理服務時數不足,即使有專案補助,時數不夠下,晚上他仍舊得獨自一人,十分不便。

身障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使用者周志文說:「平均一天,我最基本的需求,我大概是需要10個小時,因為10個小時,包含了吃喝拉撤睡,尤其是睡覺,因為我晚上睡覺,我沒辦法自己翻身。」個人助理林名軒說:「有時候我也看得很不捨,就是,他的時間就不夠,沒辦法。」

像是這些重度身障者,很需要他人協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目前正審理一起、首宗身障者個人助理時數的行政訴訟案件,希望透過司法途逕,為自己爭取權益,也獲得許多身障團體的聲援。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說:「許多的縣市的承辦單位,會限制外出的時候,才能夠申請個人助理服務,沒有人協助的狀況下,身心障礙者要如何自己從床上起來,按照自己的想法跟意願打理好一切。」

立委希望補強身權法的不足,滿足身障者對自立生活的需要;身障團體則呼籲,除了將個人助理的服務時數延長,統一各縣市的個人助理服務時數及內容,也要將社區照顧等部分,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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