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權法》修法仍多處待討論 身障團體籲勿草率通過

攸關全台120萬名身障者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修正草案,下週將在立法院重新審查。6日下午召開公聽會蒐集各方意見,有不少身障團體強調,《身權法》已經15年沒有修訂,因此有修法的必要性,但包含自立生活、社區支持等層面,仍需全面展開討論,呼籲政府不要草率通過修法。

攸關全台120萬名身障者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正在立法院審查。不過卻遭身障團體批評,內容違反國際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精神,而且官方版本只著重在機構管理,漠視身障者的社區生活支持,例如身障者的長照居家喘息服務,時數根本不足。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張宗傑指出,「(長照)喘息服務就是60個小時,所以每天大概就3個小時。你想想看,一個重度障礙者,他要24小時照顧,晚上要尿尿、翻身,那只能尿在床上了。」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祕書長莊棋銘表示,「本次的修法增修34個條文,但是對於身心障礙者切身相關的社區生活,卻隻字未提。」

身障團體表示,《身權法》已15年未修訂,諸多條文已不合時宜,有不足之處。不過行政院版本草案,包含自立生活、社區支持層面等,仍需更全面的展開討論,呼籲政府不要草率通過修法,也建議增訂身障者個人協助及社區居住專章,並編列相關預算。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說:「96年的《身權法》的修法裡面,其實把自立生活已經有納進去了。那我們目前,比較多團體提出來的,我們覺得是在執行面上,其實可以再更深入的這個部分。」

由於《身權法》修正草案,下週即將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重新審查,立法院6日週二下午召開公聽會,希望蒐集更多意見參考。

衛福部強調,這次修法重點,包括增訂合理調整法源,及反歧視規定、身障機構責任通報等。而身障團體最關注的,提高身障代表法定名額也已納入,未來也會滾動式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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