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坤輿掩埋場開發案歸零 一文看懂延燒20年興建爭議

一紙廢棄物掩埋場設置許可 打破龍昇村寧靜
苗栗縣造橋龍昇村有著豐富的淺山生態,農田散布丘陵間,居民依四季務農維生,石虎、穿山甲、野兔棲息森林間,是農委會水保局選定的全國30個里山社區之一。
面積11公頃的龍昇湖被居民稱作「大潭」,灌溉面積達500多公頃,水源一部分來自地下湧泉,一部分來自明德水庫,是苗栗造橋鄉、後龍鎮最重要的水源。

早在2002年,坤輿公司申請在此設置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約可處理27噸的爐渣、非有害集塵灰。但是居民擔心,坤輿掩埋場一旦運轉,農民灌溉所倚靠的大潭和地下水將遭受污染。立委陳椒華也發現,坤輿提出的興辦事業計畫書裡,地下水深度前後不一。
根據農委會全國土壤調查研究,坤輿掩埋場所在地的土壤為砂頁岩母質沖積土,特性為滲透性佳。按照「一般廢棄物衛生掩埋場設置規範」,選址應避免地面水、伏流水、地下水等水量過多的地區,引發污染地下水流入鄰近重要水源的疑慮,雖然業者表示設有監測井,但地下水和農地一旦受污染將難以回復。
坤輿建場計畫排除聯外道路 居民質疑規避環評
2002年苗栗縣政府發給坤輿公司同意設置文件,當時坤輿掩埋場的計畫面積為1.7958公頃、日處理量為190公噸,依當年環評法規標準「2公頃或每日200公噸以上處理場應實施環評」,不須進行環評。
不過居民質疑,坤輿並沒有將聯外道路及入口管制建築等,算在計畫範圍裡。在居民反對聲浪中,坤輿掩埋場於2005年完工並申請處理許可證,向苗栗縣政府申請共14次試營運計畫,但時任縣長傅學鵬,後續接任的劉政鴻,皆因承受在地居民反彈壓力,而不予審查。

2011年坤輿捲土重來,向苗栗縣政府申請試運轉但遭駁回,當時縣府的理由就是「聯外道路是坤輿單獨使用,應該納入興辦事業計畫內」。隔年坤輿提起訴願,又被環保署駁回。
直至2020年,坤輿地主蓋屋申請建照時使用同一條道路,縣府建管科因而認定這條道路為既有巷道,可供公眾通行,不用納入興辦計畫,過去駁回的理由不成立,坤輿掩埋場因此順利取得試運轉許可。
但居民認為這條道路唯一會出入的就是掩埋場車輛,且與掩埋場緊密相關的入口設施、置土區、地磅等都未納入計畫面積,並不合理,認為業者是有意規避環評。
2021年1月5日起,百位龍昇村民在坤輿掩埋場入口搭起帳篷「埋鍋造飯」,堅決不讓坤輿掩埋場試營運,至今已逾550天。
數次試運轉爆衝突 中高行判苗縣府「停止開發處分」
2021年12月24日苗縣府發函同意坤輿恢復試運轉,28日坤輿請來近百名人力突破自救會防線,順利讓重機具進場,但雙方爆發衝突,多名村民掛彩就醫。
2022年4月1日,坤輿再度向苗縣環保局申請試運轉,苗栗縣環保局表示已說明疑義,「不同意試運轉」與法不合,兩個月後發文同意坤輿試運轉計畫,期程為6月14日至9月11日。
2022年7月自救會成員接獲消息,坤輿公司將於21日啟動「全量試運轉」,因此動員人力阻擋。不料21日凌晨,坤輿公司凌晨雇用約400名保全工作人員、分乘8輛遊覽車前往現場,與自救會爆發流血衝突,包含苗栗縣議員曾玟學、立委洪申翰、前苗栗縣長劉政鴻等人也遭辣椒水攻擊。

衝突結束後,苗栗環保局才到場宣布坤輿試運轉的地磅有疑慮,是違法試運轉,對峙暫且落幕。
21日上午8時,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坤輿掩埋場面積超過2公頃需要環評,自救會勝訴,縣府應停止相關行政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2022年9月未獲處理許可 設置許可將失效
坤輿公司按照「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廢棄物處理機構營運3階段審查依序為:取得同意設置文件、提報試運轉計畫並測試、取得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2002年3月坤輿公司取得同意設置文件,事隔20年,相關設施及防水布是否符合現行環保標準遭到居民質疑,但業者表示防水布及設備都經過測試,使用無虞。
2021年9月環保署修正〈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針對第14條「同意設置文件期限不得超過5年,得展延一次為限」訂定落日條款,「2012年12月5日前取得同意設置文件者,應自辦法修正後2年內取得處理許可證,否則失效」。
若2022年9月15日前坤輿仍未取得處理許可,原先的同意設置許可自動失效,開發案形同歸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