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酒騎電動自行車 酒測超過0.25仝款犯罪

陳冠勳 王德心 台北/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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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酒也是袂使騎電動自行車喔!最近警方就掠著真濟層食酒了後騎電動車的案例,因為電動自行車算是動力交通工具,酒測超過0.25毫克,仝款犯著公共危險罪。

食酒也是袂使騎「電動自行車」喔!最近警方就掠著真真濟層、食酒了後騎電動車的案例,是因為電動自行車,算是動力交通工具,酒測、超過0.25毫克,仝款犯著、公共危險罪。


警方執行勤務,在民權大橋,攔查汽車駕駛,進行酒測,發現他涉嫌酒駕。小客車駕駛,酒測值0.7,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不過,除了汽機車,不能酒後駕駛,其實電動自行車,同樣也有規範。騎車左右搖擺,趙姓騎士騎乘電動自行車,行經新北市汐止,遭員警攔下,實施酒測值超標,因為酒後上路,被依法移送。

新北汐止分局交通分隊副分隊長 黃健智表示,「酒測值達0.75毫克,全案依公共危險罪來移送法辦。」

幾杯黃湯下肚,誤以為用電動自行車代步,就能規避刑責,可就大錯特錯,因為電動自行車,歸類在動力交通工具,騎乘時,酒測值超過0.25,一樣觸犯公共危險罪,而只要酒駕拒測,也比照慢車規定,而4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道交條例的條文修正,更將罰鍰已提高到4800元。

民眾 郭先生表示,「它畢竟是一個會動的東西,有沒有酒駕、在路上隨時也是有危險性。」

光是雙北市,警方取締酒駕,台北去年有3400多件、新北4200多件,和電動自行車有關,分別佔37和179件;今年1到6月,台北近兩千件酒駕中,電動自行車佔24件;新北的2400多件,則佔134件,雖然比例都不高,但仍有民眾,踩到法律紅線。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員 謝睿騰表示,「一般的行為人他會覺得忽略了這一部分,因為電動自行車它是屬於慢車,它還是會被處罰的規範。」

不只電動自行車,一般的腳踏車,儘管酒後騎乘,目前就算沒有刑責,還是得面臨行政裁罰,建議民眾,只要喝了酒,還是放下自己的交通工具,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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