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大屯郡役所」修復工程 外牆貌似鐵皮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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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興建的「大屯郡役所」是台中著名的歷史建築,近期市府進行修復工程。不過2樓卻出現灰色大型的加蓋物,貌似鐵皮屋的外觀引發外界議論。文資處強調,希望外界尊重文資審議委員會與建築師的專業判斷。
1924年興建的大屯郡役所座落於台中市西區民生路上,目前正在進行歷史建築修復工程,一樓建築主體為紅白相間的磚砌結構,但2樓卻出現了灰色、類似鐵皮的大型加蓋物,突兀的視覺衝擊,讓民眾看了傻眼。
民眾李小姐認為,「我覺得一樓跟二樓,這樣不太搭。」
民眾蘇先生說:「我覺得蠻像工廠的,就是因為鐵皮屋嘛。」
台中市文化局的官方臉書近期揭露,大屯郡役所修復進度已來到尾聲,沒想到幾張照片讓不少民眾留下負面留言。
文資處表示,大屯郡役所曾是日治時期的官署,戰後曾作為眷村房舍使用;2006年公告為歷史建築時屋頂已消失,因此修復工程選擇大膽的手法重建2樓樣貌,灰色外牆並非鐵皮,而是可回收的鈦鋅板材,會尊重文資審議委員會與建築師的專業看法。
台中市文資處長李智富表示,「文化局在修復與規劃,皆秉持著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範及尊重文資審議會決議的前提下,尊重建築師對於文資修復、空間設計專業看法。」
文史團體則認為,爭議導致民眾關注討論歷史建築是好事,不過修復建築在設計上固然可以有巧思與突破,但可以與地方多一些說明與溝通。
中城再生文化協會理事長蘇睿弼認為,「試著要去跟居民,多做一些說明跟溝通,就是大家可以繼續來關心說,這整區到底我們期待讓它真正變成一個屬於市民的公共空間。」
文化部文資局古蹟聚落組長張祐創表示,「《文化資產保存法》裡面規定歷史建築的主管機關就是台中市府,那就是說未來是不是可以調整或是怎樣,基本上,可能要台中市政府他們去處理。」
大屯郡役所暨州廳附屬建築群修復工程經費為3.2億元,由中央負擔6成、台中市府自籌4成。文化部文資局強調,工程都符合文資法與古蹟修復再利用辦法,但歷史建築主管機關為台中市府,中央無權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