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桃竹9警涉收賄貪瀆弊案 4羈押禁見5交保

新北地檢署偵辦警察集體涉貪案,涉案的9名員警中有7人遭到聲押,法院召開羈押庭後,最後共有4人收押禁見;另外5人則前後以3到10萬元交保,但這起案件,以新北市警察涉案人數最多,新北市警局也發聲明,表示員警被羈押即立刻停職;交保就等司法調查後,從嚴追究行政責任。

員警涉嫌收賄,開立不實罰單,讓吊牌車重新上路,這起警界涉貪弊案,檢方日前展開大動作搜索,涉案的9名員警,訊後有7人遭到聲押,經過新北地院漏夜開庭後,最後裁定4人收押禁見,另外5人則前後獲3到10萬元交保。

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這個案子在去年就由分局主動來做移辦,這一次地檢署擴大偵辦,如果有不法,該辦的事就要辦,我們絕對不允許貪贓枉法,在我們的警察內部發生。」

侯友宜說重話要嚴辦,因為涉貪的9名警察,雖然遍及新北、桃園及新竹縣,但光在新北就有6名員警涉案,人數最多。市警局也發聲明,表示只要員警被羈押,即立刻停職;交保就等司法調查後,從嚴追究相關行政責任,

這回代辦業者涉嫌與員警勾結,讓「吊牌」變「吊銷」,車主只要付罰款後,再透過代檢廠包庇,通過驗車,就能重新領牌。此事件也引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6條是否出現法律漏洞的討論。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趙晉緯表示,「去年下半年有看到相關的一些網路資訊,有漏洞的情形,所以我們重設了一個規定,前案(吊扣處分)要清了之後,才能處理後案(吊銷)的處分。」

交通部表示,在今年3月,也函示各單位必須等吊扣期限結束,再執行吊銷;行政院也在4月底通過相關修法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而各單位積極補破網,不讓有心人出現可趁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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