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確診居家照護 可請領勞保傷病給付最高5343元

到4日為止,全台灣已經有超過8萬人確診,在自宅居家照護隔離。而勞動部也宣布,要放寬勞保傷病給付對象 ,對於輕症居照民眾,只要不能工作且沒有取得薪資,從隔離的第4天開始到第10日,可以請領勞保傷病給付,勞工七日最高可以領到5343元。

打開勞保局的試算網頁,填入現在的最高投保級距45800元,並且選取「普通傷病」的選項,天數則填上7日,經試算就會出現5343元的結果。勞動部5日宣布放寬輕症居家照護者,只要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薪資,就可以依勞保條例,請領傷病給付,如果一名勞工的投保級距是45800元,就能獲得最高5343元的勞保傷病給付。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指出,如果民眾符合我們《勞保條例》33條中,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從不能工作第4天開始,都可以依照我們《勞保條例》的規定,來請領傷病給付,來確保他的給付權益。
勞動部表示,確診者之前需要有住院等證明,才能申請勞保傷病給付,輕症在家無法請領;但放寬後,確診者無論是收治在醫院、住進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居家照護,只要不能工作,導致未能取得薪資者,自隔離第4日起到第10日,都可請領傷病給。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指出,民眾請假的日數,是可以併入院傷病假的日數來計算,如果請這樣的病假,雇主不能夠因為這個原因,來扣發他的全勤獎金。

保險專家劉鳳和也認為,若老闆不給付這個薪資的話,那麼他可以透過勞工保險,申請這個普通傷病的給付,對小老百姓或小資族,還有個體戶來講,是不無小補的一個政策。

勞動部5日也發布新的解釋令,強調勞工因為確診,需隔離請假的請假天數,可以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該給假;而且不扣發全勤奬金,追溯到4月8日生效。勞動部強調,希望透過解釋令,更加確保越來越多的確診勞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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