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芳院生遭虐死案 監院糾正衛福部與苗栗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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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德芳教養院去年發生虐死28歲李姓自閉症院生事件,震驚各界,監察院今天公布調查結果,認定機構長期有身障服務專業人力不足、人員頻繁流動受訓時數不符規定等諸多缺失,通過對主管機關衛福部與苗栗縣政府的糾正案。
監察院21日召開記者會公布調查結果,德芳教養院長期有身障服務專業人力不足、人員頻繁流動受訓時數不符規定等缺失,但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都未積極督導改善,通過糾正衛福部與苗栗縣府。
監察委員王幼玲表示,「97年一直到107年都是這樣子長期人力不足,只有在105年有罰了6萬,苗栗縣政府罰了6萬,我們認為苗栗縣政府沒有積極督導德芳教養院,我們這個也糾正。」
王幼鈴等4名監委調查發現,德芳教養院違法將2樓擴充為辦公室,但縣府稽查時都忽略,而包括中央衛福部連年舉辦的評鑑與複評,德芳教養院都是位列丙等與丁等,還曾3度被舉發違法募款,但衛福部都沒有積極受理查核。
監察委員葉大華表示,「衛福部在每6年一次的大評鑑中還有隔兩年的複評中,都把這個機構評定為丙等,表示都沒有進步,他到底是怎麼去責成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能夠積極監督呢?」德芳教養院去年8月遭縣府勒令停業1年、裁罰30萬,監察院公布糾正案後下午大門深鎖,負責人拒絕受訪,苗栗縣府則表示會虛心檢討。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長楊文志表示,「苗栗縣政府會虛心地接受認真地檢討,對於身障機構的督導管理以及退場機制,未來衛福部在修法的時候,縣政府也會將我們實務管理所遇到的困難來做一個表達。」
苗栗地檢署今年1月曾依刑法私行拘禁致死罪及傷害罪嫌起訴毆打綑綁院生的生活服務員、社工員和行政助理等3人。監察院糾正案則提到,德芳教養院還有巧立名目違法收費、帳目不清等情事,將要求法務部進一步調查,也請衛福部檢討身心障礙機構退場機制,別讓悲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