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平均地權條例》 炒房最高罰5千萬
楊旻峰 彭煥羣/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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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明定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還有解約申報登錄等面向,其中炒房最高重罰5千萬元。有房仲和代銷業者認為,投資客可望能退場,但是在地價、建材雙漲的情況下,房價想要下降並不容易。
台中七期的精華區內,新興的建案一棟棟拔地而起,台灣房價逐年攀升,一般的上班族想要買房,都覺得大不易。
民眾說:「一般的房價大概一坪都快到30萬,你看他不吃不穿不喝,大概一輩子都買不起。」
為了健全不動產市場,行政院7日宣布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限制預售屋或新成屋買賣。未來除了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轉售第三人,違者可按戶處50到300萬罰鍰。
另外針對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營造熱銷假象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數開罰100萬至5000萬元。房仲業者認為,法案上路後會引發投資客一波拋售潮。
房仲業者馬先右表示,「以現在買方來講,他就可以慢慢挑,那越慢挑,可是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了,賣的人就很緊張。如果沒有賣掉,就像我剛講的,他要投入更多的成本把這個房子hold住。」
房地產代銷業者則表示,投資客退場後,自住買房剛性需求仍在,但地價建材雙漲的情況下,房價還是掉不下來。鉅額罰鍰固然有嚇阻效果,但裁量炒房輕重不易認定,建議直接提高既有的購物買賣機制罰則。
代銷業者呂慈洋認為,「購屋的買賣機制,或代銷經紀業的合法性、服務品質的部分,或者是在建築業,他們在施工的部分,交屋糾紛這部分去規範,倒不如把這個違法的地方,他可以把這罰款提升,加重一點。」
行政院則強調,本次修法希望能健全房市,並且依舊保障人民財產權與契約自由,因此有特殊重大變故者,不在限制換約的範圍內。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解釋,「因為這個重大變故,而導致他無力繳款的狀況發生,在這個條件成就的情況下,當然就會同意他可以換約。」
草案修法重點還包括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購屋、解約申報登錄,行政院後續將送立院審議三讀通過後,才會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