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義跨海爭奪監護權 8歲女童寫信向蔡英文陳情

台灣一名詹姓女子與義大利男子跨海爭奪女兒,台北地院在今年一月裁定,由男方單獨行使女兒親權,全案仍可抗告。不過因男方先前聲請「暫時處分」,法官裁定本案確定前,男方可帶女童到義大利同住,訂3月14日交付子女。目前詹姓女子已經提抗告,而8歲的小女童則是寫親筆信,向蔡總統與法官陳情,表示「想留在台灣」。

淡黃色信紙上,8歲女童寫下,「小英總統法官叔叔阿姨您好,我今年8歲,在台灣出生長大。3月14日,我會被爸爸帶走,但是我想要留在台灣,跟媽媽阿公阿嬤一起生活。」

女童說,這裡是她熟悉的地方,如果被帶離開,心會碎掉。這起台義跨海爭女案,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在今年1月6日已裁定,由父親單獨行使8歲女童親權,這讓詹姓女子不能接受。

詹姓女子說:「如果我沒有把監護權,就是讓他有共同監護的話,大概就不會有這問題,但是因為我當初有考量到因為小孩,希望她可以有比較健全的狀態。」

律師徐立信表示,「身心俱疲啦,這是她覺得最大的一個感受,她會希望說台灣司法真的要給愛自己小孩的媽媽一個公道。」

一直協助詹姓女子法律諮詢的民代轉述,兩造跨海爭親權以來,女子和小孩一直生活在不安當中。詹姓女子過去母女曾被富商反鎖在門外,還被潑水潑瀝青,但男方則指控,詹姓女子把小孩帶走讓他無法聯繫。

對於這場爭親權大戰,律師分析,女方必須要舉證,男方有不適合撫養小孩的具體事證,才有可能抗告成功。

律師林隆鑫指出,「媽媽在這個案件,在親權的官司上已經是輸掉了。那後續她如果想要透過其他方式,去把這個重新扭轉的話,她可能就是小朋友交付給爸爸之後,看看爸爸對待小朋友,是不是有什麼不當不妥的地方。」

律師表示,雖然8歲女孩寫信表達意願,但爭取親權的母親仍必須舉證,男方確實不適合撫養小孩。不過以往執行交付子女案例,在現場都會考量孩童意願和心理狀況,不會真的強制執行。若孩童和媽媽無法分離,就會擇日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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