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後不聞不問 資方出面願保障「截肢女孩」工作至65歲

王柔婷 陳顯坤 邱植培/高雄 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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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受傷被截肢的王小姐,雖然工作場域在苗栗,但總公司登記地址在高雄,今天上午高雄市勞工局前往勞檢,發現地址只是住宅,不是從事生產的工作場所,因此無法勞檢,但已督促總公司,負起應有的責任,業者也答覆會負責。但王小姐反控,業者當初的說法,是賠她1萬元,加上同事捐贈的10萬元,認為公司不願負責,才決定解除雙方雇傭關係,並求償2000萬。

站在運轉的機器旁,下一秒王小姐的右腿卻被機器捲入,導致右腳截肢,事後公司被指控不聞不問,引發網友到公司網站給予大量負評。這間位於苗栗的塑膠工廠,總公司登記在高雄,高雄市勞工局19日上午前往登記場域勞檢,卻發現地址是住家不是作業場所,無法勞檢。

高市勞工局主秘皮忠謀指出,「地址只是該公司的登記地址,該公司在高雄並沒有設有工廠,也未設有作業區域,會全力來要求並督處業者善盡其職災補償的責任。」

市府表示,已督促業者負起責任,資方也承諾會保障王小姐的工作權到65歲,面對王小姐指控公司,只用11萬元就打發她的說法,總公司的老闆娘解釋是想等王小姐傷勢穩定後,再討論賠償金,以免影響養傷,一定會負起責任。

高雄總公司老闆娘朱小姐說,「1萬塊是給她住院期間的生活開支支付,並不是(全部的)慰問金,出院了,可是妳還沒有完全復原,好像很少人會在這個時候去談和解吧?」

受傷員工王小姐則說,「(協調時我律師說)你是不是應該要給一點慰問金,然後保障她的工作權益,(員工)跑去問老闆,回來結果是我們願意付10萬塊,然後你回來繼續工作。」

但王小姐反控雇主,協商當天沒有誠意,才讓她決定解除雇傭關係,直接求償2000萬元,只是公司對求償金額也有疑議,希望再跟對方好好溝通,找到彼此都能滿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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