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話實說/爭點整理與剖析:從食安到經貿,4大爭點論辯萊豬公投

有話好說邀請「禁萊豬進口」公投案正、反雙方同台辯論,並與台灣科技媒體中心、台灣科學媒體協會合作,針對辯論內容進行爭點整理、資料脈絡的補梳理與查核,透過「時話實說」系列,提供讀者完整議題解析與對話。

正方:蘇偉碩(精神科醫師)、林祖嘉(政大經濟系兼任教授)
反方:林應然(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李淳(中經院WTO及RTA中心副執行長)
🔴 正方段落(同意) 🔵 反方段落(不同意)

【爭點1】對豬肉制訂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是否會帶來食品安全的危害?

🔴 蘇偉碩表示,所有化學物質都有毒性,只是在適當的劑量下,可以作為藥用,但是萊劑至今都無法訂出作為藥物使用的劑量,「所以它仍是有毒,只是重毒或輕毒。」蘇偉碩援引2009年歐盟的安全評估報告,指出萊劑仍然「無法證明是安全的」,特別是歐盟報告否認了美國僅以六個人為樣本的人體實驗,能夠提供有意義的安全標準。

蘇偉碩也指出,很多研究顯示萊劑對人體有害。他引述台大急診專科醫師邱守苕的報告,指這份樣本數達21萬人的研究發現,長期涉入用以治療氣喘的乙型受體素,將增加肺阻塞病人的死亡率。他也提到,美國以萊劑飼養的牛隻,相較未以萊劑飼養牛隻死亡率高出90%;國內研究則發現餵食萊劑,會增加豬的攻擊性。此外,在秀麗線蟲、果蠅等模式動物身上,萊劑也產生負面影響。

因此,蘇偉碩認為,在無法確定萊劑殘留長期的影響之下,應該仿效歐盟採取「預防原則」,以免數十年後,可能積累產生的風險。

🔵 林應然則強調,「歐盟從來沒有說(含)萊劑的肉有毒,只是認為它的實驗人數不多」,歐盟禁止進口萊劑肉品,是基於經濟考量,希望避免市場競爭。

他也指出,用在飼養豬、牛,和人吃到的劑量相差極大,而線蟲、果蠅等模式動物與人類的構造也完全不同,無法將這些實驗結果引申到人身上。而如今肉品殘留的容許量,已經針對動物實驗的結果,再增加50倍、100倍的安全係數,將孕婦、幼兒或患病者等脆弱族群的差異性考慮進去。

林應然說,作為氣喘專科醫師,許多氣管擴張劑都含有乙型受體素,搭配類固醇使用時,病人服用的劑量,可相當於吃一噸的萊豬,但仍然沒有發生中毒。他也以疫苗的「第四期」實驗作類比,表示萊劑肉品開放已20年,全世界數十億人食用,至今並沒有發生萊劑殘留的中毒案件,足以說明其安全性。

資訊查核1

正方陳述,萊劑從未訂出藥物使用劑量

國際上制訂殘留容許值的基礎,就是JECFA(國際糧農組織、世衛組織的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在2002年,根據六位健康志願者受試結果所訂定的管制劑量(MRL)。後續的數份報告,都在此基礎上進行增修與追認;CODEX(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也在2012年以此訂出標準。

正方、反方均提及,歐盟對此標準的挑戰

EFSA(歐盟食安局)2009年的評估報告指出,JECFA所引用的六人人體試驗,因為樣本不足,缺乏統計意義。EFSA因此不認同將該試驗,作為評估安全攝取量的基礎,而無法提出建議的管制劑量。

然而,萊劑因屬飼料添加物,而非人類直接攝取的食品添加劑或藥物,國際上的研究並不常以人類作為直接實驗對象,以致EFSA要求的實驗不易存在。

反方陳述,50、100倍安全係數已充分考量脆弱族群

JECFA是利用六人人體試驗找到 「無影響劑量」(NOEL),再除以10,以涵蓋群體差異性(假設老人、小孩等不同族群較受試者脆弱10倍);另考慮樣本數少,因此再除以5,得出安全係數為50,即建議的管制劑量較實驗結果再低50倍。

JECFA未採用以動物實驗結果,再除以安全係數100倍的做法,因為JECFA認為從人體試驗得出的結果較精確。但EFSA認為,該安全係數對部分患病者的考量仍然不夠。

・綜上所述,EFSA的評估報告,並未聲稱萊劑有毒或無毒、安全或不安全,但確實以樣本數不足為其一理由,不採納JECFA的實驗所訂的標準。

正方提及醫師邱守苕有關乙型受體素的研究

其研究對象並非萊克多巴胺。由於沒有萊劑的研究作為直接證據,所以有可能利用其他種乙型受體素的研究,來推測萊劑的長期影響,此處屬於一種學理見解的推估。但須留意,也有可能因為藥理或毒性不同,且肉品殘留量遠低於直接作為藥物使用,而產生過度推論的問題。

正方陳述,萊劑增加牛隻死亡率

確實有研究發現,萊劑作為動物用藥時,可能增加牛死亡率和其他不良反應,但也有實驗發現死亡率無顯著差異。仍須留意,作為飼料添加供動物食用,和殘留於肉品中供人食用,數量級有甚大差距,且上述動物研究均未涉及有關人類健康影響的推估。

正方、反方爭論萊劑對模式動物造成負面影響的實驗意義

與萊劑有關的模式生物研究,均為高濃度或長時間等極端實驗情境,因此研究成果直接用於人體危害評估,須留意過度推論的問題。

但模式生物雖然構造與人不同,卻可以成為重要的實驗對象,也是因為這些物種的實驗,可以反映某些特定的生命現象或生理機制,而成為推估人體研究的前瞻實驗。例如,斑馬魚適於免疫研究,果蠅則適合用於遺傳研究等等;研究者可依所關注的課題,來選擇合適的模式生物。

反方陳述,歐盟不開放萊劑肉品是經濟因素

市場競爭可能是歐盟的重大考量,但歐盟從未明文聲稱禁止萊牛、萊豬是基於市場保護。

其官方理由,仍是該藥劑是否有歐盟認可的管制標準,而如前述,EFSA未接受JECFA的實驗結果。此外,動物福利是歐盟對藥物管制的重要考量因素。歐盟的政策研究也明確指出,萊劑對動物福利有負面影響,因此歐盟也禁止使用於動物。

反方陳述,氣管用藥相當於吃一噸萊豬

確有部分乙型受體素被用作氣喘擴張劑,其中特布他林(Terbutaline)分子結構與萊劑相似,藥性與毒性預期也較強,已被廣泛用作氣喘治療用藥。

根據現行採用的殘留上限值(肌肉部位為0.01ppm),一噸萊豬等同含有10微克(mg)萊劑。特布他林通常採6~8小時給予一劑量,單次劑量2.5~5mg。以一噸萊豬類比病人用藥劑量,確屬相近的數量級,說明法規管制的確屬於極低劑量。

但藥物使用有治療的明確用途,對不良反應的寬鬆程度遠高於食品殘留量,此類比不應理解為藥用的安全劑量可以直接適用於食品殘留。

此外,雖然目前全世界沒有萊劑的人類中毒案例,但食品安全的風險特質,常常是攝取量低、影響者眾,卻難以觀察危害與歸因,如國內過去數起黑心食品事件,也都影響數百萬人,但難以直接觀察到健康危害。因此將無中毒案例作為安全保證的推論,仍須留意過度推論的問題。

・有關食安危害的爭點,正反方均提及毒理學的核心學理,但卻有相異的詮釋

正方引述毒理學觀點,認為所有化學物質在低劑量時都是毒,提高適當劑量後方可為藥。然而毒理學之父Paracelsus的原話應為「所有東西都是毒,沒有東西不是毒。只有劑量可以決定該物是不是毒。」此亦即今日毒理學核心理念「劑量決定毒性」的出處。

反方強調「劑量」,而以病人用藥的相對高劑量,對比萊豬食品殘留的相對低劑量,認為無須擔憂毒性。但在當代毒理學中,已發展出多種探討劑量與藥性/毒性關係的模型,其中也包括不全然遵循「劑量決定毒性」的模型,反映出毒性取決於物質本身、接觸物質的方式或急性慢性等情境,以及該物質在生物體內的代謝機制而定。

因此,正反雙方雖有對立毒理觀點的爭端,但對毒理觀念的表述均未臻精確。

【爭點2】在台灣的飲食文化下,我們是否應該用更嚴格的標準對待萊豬?

🔴 林祖嘉回顧,國民黨執政時期,開放萊劑採「牛、豬分離」,就是因為國人吃牛肉較少,但吃豬肉一年平均36公斤,是牛肉的六倍,且國人對豬內臟的使用也特別高,例如產婦可能每天吃一副腰子,大大增加吃到萊劑殘留的風險。

林祖嘉也認為,雖然當前萊豬因社會氛圍沒有進口,但以後很難說。他指出,日、韓開放萊牛、萊豬之後,進口比例都逐漸增加,特別是日本從2005年開放萊豬後,至2018年進口豬肉市佔已超過50%,其中美國就佔30%。而台灣國產豬的市佔率,已經從2012年的93.9%,降到2019年的86.2%,有下降趨勢,因此未來市場發展,仍難以評估。

🔵 李淳則提出不同看法,指出國人吃豬較多,並不表示「萊豬開放的風險遠高於萊牛」。他指出,若考慮市場比例,「台灣人在過去3年,每年平均吃到2.7公斤的美牛,其中80%有使用萊劑;但美豬只吃0.6公斤。」

李淳解釋,這是因為台灣人吃牛肉時,有一半以上機會吃到美牛,但豬肉則有90%是不含萊劑的國產豬,因此雖然國人較常吃豬肉,但「絕大多數國人,刻意要吃萊豬,可能都吃不到。」

對此林應然也批評,提案方只反萊豬,卻不反萊牛,顯示這已不是食安問題,而是政治議題。

針對市佔率,李淳也認為,日、韓進口豬增加,是因為國內產能不足,尤其是韓國,其半數豬肉仰賴進口。但我國進口豬已經開放20年,雖然各年會有波動,國產豬的市佔率仍基本上維持在九成。他分析,在進口豬肉中,加拿大豬價格更低、西班牙豬品質更好,過去銷路都優於美豬;「開放萊劑使美豬大幅增加」只是想像,沒有經濟學基礎,在真實世界也不會發生。

🔴 蘇偉碩提到,WTO下的《SPS協定》明文規定,即便在科學證據不充足的情況下,會員國也可以採取臨時措施作為防衛,禁止萊豬進口。

🔵 但李淳則否認萊豬的情況適用SPS的「臨時措施」,因為該條文指的是如口蹄疫等臨時爆發的危害,與討論數十年的萊劑無關。

資訊查核2

正方陳述,日本在開放萊豬後,進口市佔率超過五成

日本的豬肉自給率,從1990年代起至開放萊豬2004年,已從69.9%降到50.6%。開放後,自給率曾一度回升,近年確實逐步下降,在五成徘徊,2018年則創下了歷史新低的48.6%,但只較2004年低2%。對比於開放前的走勢,開放15年來的跌幅相對有限。

因此,若要將日本豬肉自給率下降歸因於萊豬開放,需要更多證據。此外,日本2018年的美豬佔比為22%。

正方、反方均提及台灣的豬肉自給率趨勢。 

根據農委會資料,豬肉自給率確實從2012年高點(93.8%)緩降至2019年的86.7%,但2020年又回升至91.0%。長期趨勢尚待觀察。

反方陳述,台灣人每年吃美牛2.7公斤,高於美豬0.6公斤

根據農委會2019年資料,美國佔豬肉來源1.2%,牛肉來源46.6%。若以台灣人平均一年約吃36公斤豬肉、6公斤牛肉計算,得美豬約0.4公斤、美牛約2.8公斤,數量與陳述相近。

反方陳述,韓國豬肉近半仰賴進口

韓國肉品需求在1987年後快速上升,進口量成長,2011年時,整體肉品的自給率降到大約六成,豬肉則低至55.5%,但根據較新的市場調查,近年已回升到約72%。

正方、反方提及《SPS協定》之臨時措施

該措施是指協定第5.7條的暫時性措施,允許會員國在相關科學證據不充分時,先依據現有資訊,採取特定的防檢疫或進口限制政策。但協定規定,該條文僅適用於「科學證據不足以完成風險評估」,而且實施暫時性措施後,仍須積極搜集科學證據以追求完成評估,並在合理期間內更新資訊、檢討措施是否維持。

以歐盟 vs. 美國、加拿大的「荷爾蒙案」為例,歐盟基於預防原則,在1996年頒布對含有生長激素肉品的進口禁令,其中包含萊劑且至今仍有效。1998年,WTO裁決認為,預防原則可被接受,但歐盟仍違反了《SPS協定》第5.7條,無法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足夠的科學證據,使得歐盟受到關稅制裁,直至2011年簽訂諒解備忘錄才擱置爭議。這也是EFSA在2009年,針對JECFA的萊劑管制標準,提出科學意見書的原因。

因此,有關該條文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容許會員國運用「預防原則」進行貿易管制,仍待不同的爭訟案例,持續累積法律解釋。

【爭點3】政府宣布開放進口豬肉的萊劑殘留容許量,是否經過妥善評估?

🔴 林祖嘉直言,如今公投的關鍵起因,就是去年8月蔡政府突然宣布開放萊豬,事前沒有經過充分的溝通,不符合民主程序。因此,全民才需透過直接民主的方式,以公投重新檢驗政策。

🔵 李淳表示,WTO乃至於CPTPP對會員國的規範,都是當殘留值有國際標準時,應該採取國際標準,如果不按國際標準,就要提出科學證據;若無科學證據又不開放,將違反國際規則。

他也指出,各國在開放前,都會進行國內評估,我國在馬政府、蔡政府時期的評估結果均支持採用國際標準。李淳強調,美國長期關切台灣何時要開放萊劑肉品,且從扁政府至今,三任總統都嘗試開放,「馬前總統開放了牛肉,蔡總統開放了豬肉,一點都不突然。」

🔴 但蘇偉碩並不認同國內已有嚴謹評估。他再度援引《SPS協定》關於風險評估的條文,指出國內的報告並未納入「所有可知的科學證據」,許多都是舊資料。蘇偉碩指出,台灣科學家於2015年的研究指出,萊劑對體外培養的人體細胞具有細胞毒性,這樣的資料沒有受到風險評估報告的引用,即是一例。

蘇偉碩也認為,國內評估僅以成大教授李俊璋的一份報告,作為風險評估,已經違反《食安法》。他主張,根據《食安法》立法理由,這份評估應由食安、毒理與風險評估等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組成「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集體為之,而非審議單一報告。他認為,這顯示開放萊豬在程序上已經違法。

🔵 李淳則說,這是對風險評估的誤解,該份報告只是專家會議的背景資料,實際決策並非由報告決定,且馬政府開放萊牛時,也是依循同樣程序。

資訊查核3

正方、反方均提及台灣的風險評估

國內是於2012年、2020年分別完成萊牛、萊豬的評估程序,確認萊劑肉品的安全可接受,後由政府宣布開放進口。該評估主要是建立在JECFA標準的前提,評估國人的攝食量,來推算是否應調整CODEX建議的管制標準。

正方陳述,研究顯示萊劑對人體細胞有毒性

該研究是將人與其他動物的泌尿生殖細胞,置於法定殘留容許量(0.01ppm)90至6000倍濃度的萊劑環境中,時間達24小時,屬極端情境,在符合法規的現實情境下,難以發生,較不適合推論於食品殘留。

【爭點4】公投禁止萊豬進口,是否會傷害台灣在國際經貿的發展?

🔴 林祖嘉首先質疑,蔡政府聲稱要開放萊豬的重要理由,就是要加入CPTPP,然而美國早已不是CPTPP的會員國,台灣要加入,根本毋需和美國協商。他引述美國官員說法,表明「美國不會重返CPTPP」,而是要另外開展「印太經濟架構」。這說明,萊豬不會是加入CPTPP的阻力。

林祖嘉再以紐西蘭、澳洲舉例,指紐、澳飲食以牛肉較多,因此開放萊豬而非萊牛,即是國情的展現。他反問,紐、澳過去加入TPP(CPTPP前身)時,也未開放萊牛,「他們跟美國的關係有變壞嗎?是不是也違反CODEX的規定?」

🔵 對此,李淳強調,紐、澳如果沒有科學證據,不開放萊牛進口,當然也是違反國際規範,毫無疑問。李淳說,這也是為什麼,紐澳食品安全局在今年6月已經通過風險評估,決定採用國際標準,開放萊牛,如果順利,明年就會上路。

至於「美國因素」,李淳則說明,萊豬會阻礙經貿談判,不是因為美國,而是CPTPP的其他會員國將看到,台灣以公投的政治程序,來判定產品是否能進口——這意味著台灣不遵守國際規則,將使會員國在各自的貿易關切與政治考量之外,找到更多阻礙台灣的理由。

🔴 林祖嘉則反駁,公投不是政治程序,而是集體民意的展現,民主國家都要尊重公投結果,來反映國情需要。他也強調,國際經貿的談判十分複雜,本來就是利益交換的過程,涉及萬餘項商品,政府要衡量民意與產業得失,努力協商來得到結果。

他舉例,歐盟就透過給予美國更多免稅額,來維持不開放進口;台灣若願意接受,也可以設定特定額度「無萊美豬」的免稅額,再對農民損失的部分進行補貼,多花一些錢來交換民眾健康。「那請問我們換到什麼?」林祖嘉質疑,政府開放萊豬,沒有得到明確的利益,卻犧牲人民健康,形同「美國小弟」,「美國叫你開放你就放,自己什麼都沒要到。」

🔵 針對歐盟免稅額,李淳指出,若台灣仿效、取消豬肉10%的進口關稅,恐才會真正造成「美豬大舉入侵」,況且其他國家也會要求同等的開放。他也強調,歐盟的讓利是因為在WTO敗訴又拒絕履行義務,而對美加進行賠償;但萊劑若無食安問題,「我們為什麼要對一個影子進行賠償?」

至於「交換說」,李淳也反問,馬政府在2012年開放萊牛,當時擔任政務官的林祖嘉,又是否真能說明「換到什麼?」他解釋,正因為國際往來的複雜,「交換」難以用單一因素對應。他回顧道,萊牛開放後,確實重啟了台美投資暨貿易協定(TIFA)的協商,但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萊豬開放後,「為什麼當時開放是正當的,現在就變成小弟?」

資訊查核4

正方、反方均提及紐澳食安局的萊劑開放政策

紐澳食安局過往採「牛、豬分離」,但今年6月通過風險評估,表態認同CODEX的管制劑量,不會對公眾健康帶來不可接受的風險。

基於貿易考量,目前紐澳食安局尚未決定開放萊豬。主要利益團體澳洲肉品行業協會(AMIC)除了重申JECFA與EFSA的科學歧見外,主要反對理由是開放進口萊豬,恐會加速農化公司要求國內畜牧合法使用萊劑的進程,進而衝擊澳洲肉品的市場區隔和優勢。紐澳食安局因此將萊劑從數百項同樣通過風險評估程序的藥劑中抽出,推遲了開放進口的決定,保留予公眾諮詢。

因此,紐澳食安局認為管制劑量可以採取CODEX標準;公眾諮詢程序有可能在明年完成,做出最後決定,但不應理解為,紐澳食安局此刻已有既定的政策意向或時間表。

(※ 「時話實說」系列由台灣科學媒體協會、台灣科技媒體中心協力製作,特此鳴謝)


  • 廖英凱(科學月刊編輯委員、台灣科學媒體協會常務理事,曾參與能源局能源統計情勢會議、台北市公民參與委員會、能源轉型白皮書能源治理小組、科技部科學傳播諮詢委員會)
  • 陳璽尹(台灣科技媒體中心博士後研究員、台灣科學媒體協會秘書長,於英國倫敦大學學院取得博士學位,曾任職出版社,關注科學傳播的實務困境)
  • 汪彥成(有話好說社群編輯、記者)
  • 郭凡傑(有話好說兼職社群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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