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話實說/辯論爭點整理:公投綁大選,要解決什麼問題?

有話好說邀請「公投綁大選」公投案正、反雙方同台辯論,並針對辯論內容進行爭點整理、資料補充,雙方有共識也有歧見;正方強調「綁大選」辦理更有效率,反方則認為「脫鉤」只是解決選務問題的其中一步。

正方:包正豪(淡江大學國際事務學院院長)
反方:羅承宗(南臺科技大學財法所教授兼所長)
🔴 正方段落(同意) 🔵 反方段落(不同意)

【爭點 1】公投綁大選會造成選務大亂?還是節省成本?

🔴 包正豪指出,「公投綁大選」是制度選擇之爭,考量關鍵應是效率和效益。他指出,單獨辦理一案公投,約需8.57億元,但若與大選合併,則一案公投僅需1.45億元,顯見公投綁大選是「省錢、省時又省力」的作法。

🔵 羅承宗反駁,「公投綁大選」未必省時、省力,這點從2018年底多達10項公投併九合一大選的選務亂象就可窺見。他指出,當案件數多、投票時間長,投開票所外的警力、內部管理人力都會遭遇侷限,按照現行公投舉辦的方式,將難以動員出足夠的量能。

因此他認為,執政黨為此修《公投法》,讓「公投年」和「選舉年」輪流,但卻沒有同步檢討投開票所量能的問題,確實不夠完備;但是新的法制都還來不及施行,就可能遭此次公投廢止,也未免過於倉卒,「還沒有用的東西就說他不好,是不是至少給它一次機會,比較允當?」

🔴 但包正豪則認為,正是因為政府在2018的混亂之後,沒有針對選務量能問題深切檢討,卻選擇更加複雜的「公投、大選脫鉤」方式,才引發此次公投。他認為,歷來公投和大選都是同日舉行,卻只有2018年爆發嚴重亂象,可見是中選會的選務安排不足所致,公投與大選合併並非根本原因。

他批評,政府仍有其他辦法提升選務量能,如鬆綁《公投法》有關「管理員半數須為公教人員」的規定等,執政黨直接讓公投、大選脫鉤是政治算計。因此才需要透過公投,矯正政府濫權的政策。

🔵 羅承宗回應,雖然光讓公投、大選脫鉤無法完全解決問題,但仍是解方之一。他解釋,中選會當然應設法擴充選務量能,但人員終究有限,如果放任公投案數無上限疊加,同時又法定必須和大選合併舉辦,仍會拖垮整個制度。因此,他可以理解2019年的修法,也認為整體而言利大於弊,而即便有所缺失,也可以待這次公投舉辦後再來驗收。

★ 資訊補充

正方提及公投辦理經費,引述自2018年中選會的成本估算

2021年,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再度說明公投成本的計算方式。他表示,公投綁大選的成本是每多一案,增加1.1億到1.8億元。至於公投單獨舉辦,則因獨立設置投開票所、招聘選務人員等原因,多出8.5億到9億元的基礎成本,此後每多一案,成本同樣也將增加1.1億到1.8億元。

正反方都提及選務量能問題

中選會前主委陳英鈐曾坦言,現行《公投法》有諸多規範,使得選務量能提不起來。如《公投法》第24條規定,公教人員需至少佔選務人員一半,本意是維持選舉的公正性,但同時也阻擋了人力自由擴編。

陳英鈐指出,此情形在2018年公投綁大選已然發生,不少資深選務人員因選務複雜婉拒,各地方選委會都鬧人力荒,一度要委託國營事業員工支援。此外,《公投法》因準用《選罷法》相關規定,開票也須「逐張唱票」,讓開票時間不易加快。

在2018選前,考量到選務複雜、開票冗長且人力吃緊,台中、彰化、南投、苗栗四個縣市首長也曾在「區域治理平台首長會議」中達成共識,建議公投和大選分開處理。對此,中選會也曾辦公聽會討論,但受限於當時法令,仍必須合併舉辦。

【爭點 2】公投主文的法律設計,是否有瑕疵?

🔵 羅承宗批評,「公投綁大選」的提案文字有欠考量,若通過將使法律設計更加不合理。他指出,主文僅要求「成案後半年內」遇有選舉的公投要合併舉辦,而且現行《公投法》第23條仍然有「公投日」的規定(訂於8月第4個星期六,每隔2年舉行),並未廢止,這將造成距離大選超過半年的公投,仍會分開舉辦。

「若真的要公投綁大選,就該綁好綁滿,」羅承宗表示,公投究竟要不要綁大選,制度設計上可以考慮,但本次的公投主文,根本無法達成目標,因為在「非選舉年」成案的公投,投票日仍然會落在8月。

🔴 包正豪坦言,此公投主文的設計,確實只讓靠近大選的公投有機會合併辦理,至於過早或過晚成案的公投,仍留予下次公投日獨立舉辦。但他也反問,選舉和公投都是人民主權的展現,為什麼要強制分開兩者,安插在不同年度?包正豪主張,「公投綁大選」不過是讓本質相同的兩者,有機會並行。

包正豪也說,雖然按照公投主文,仍會有公投獨立舉辦,但倡議者可以自主選擇集中在選舉年推動公投,政府則可以用更有效率、省錢的方式合併辦理。

【爭點 3】公投和大選分開舉辦,選民是否更能深思熟慮?

🔵 羅承宗表示,將公投、大選脫鉤的一大修法理由,就是區分「投人」和「投事」。他指出,雖然投票行為的外觀上,公投和選舉並無不同,但最大差異在於公投議題往往不是簡單的是非題,需要選民更長時間的討論和思辨,了解不同結果的利弊得失,如此公投才有意義,而非跟隨政治人物盲動,「否則我們的民主會很 low。」他也認為,中選會在促進公投議題的論辯和提供背景資訊方面,仍然有待加強。

🔴 包正豪則認為,其實「投人」同時也是在選擇候選人所代表的價值、政見和其承諾的未來願景,「投人」和「投事」並沒有本質上的差異,公投並沒有「更」需要深思熟慮。他也指出,所有投票都會相互影響,「多少立委候選人,是搭著總統的裙擺效應而當選?」包正豪反問,如果擔心大選會影響公投的投票意向,那麼總統、立委乃至各級地方選舉,是否也都應該脫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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