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6決議2030前減碳排45% 學者籲取消節能減碳補貼

聯合國氣候峰會決議通過2030年碳排要減45%,逐步減少燃煤發電等,有學者認為,台灣應該要取消對節能減碳的補貼,這樣補貼是錯誤的。也有學者認為,應成立類似氣候會報機制。

COP26上週六閉幕,通過「格拉斯哥氣候協議」,明確要求,在達到2050淨零排放之前,要先在2030年、較2010年減少碳排45%,相比之下,國內既有目標只減20%,進度遠遠落後。

中研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許晃雄說:「我們起步太晚,做太慢做太少,當面臨這麼大的壓力的時候,我們就必須要加深、加速、加廣來完成這些所有的事情,在很短的時間裡面。」

格拉斯哥協議也確立燃煤退場的方向,學者認為,台灣應提出更積極的2050淨零排放路徑,除了不該再補貼化石燃料,連節能減碳也不該補貼,減碳本來就是排放戶的責任,不能替他們付錢。

中研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蕭代基說:「減少是他應該要做的,不是說變成了說是他有排放汙染的權利,有排放二氧化碳的權利,所以他減少,我們要補貼他,這是過去長久以來的錯誤的一個觀念。」

學者認為一邊課碳費與稅,另一邊再補貼,溫管法若修法方向不變,對減碳恐無效果。另外針對修法要以政院永續會,擔任跨部會協調角色,學者重申,應新設置「氣候會報」機制。

台大風險中心主任周桂田指出,「依照現在運作機制,當然又弱回好像溫管法,氣候變遷法未來的主管單位環保署,那環保署好像要去動到各部會,其實還是不夠,我覺得這個真的是深深的不夠。」

台大風險中心指出,台灣2019年在人口千萬以上的人均排碳量,是世界第八的高碳社會,但相關科學評估、行政管制與政策溝通的基礎工作,還有待更積極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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