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都更 耐震未達規範1/3擬列危險建物
朱鳳治 鍾建剛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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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將放寬都更耐震評估認定,如果老建物耐震沒到現行規範的三分之一,將會視為危險建物,可申請地方政府待拆,並給予原本容積1.3倍的容積獎勵。
位在台北南港的玉成公辦都更案,預計116年完工,內政部近日也預告,放寬都更耐震認定辦法,如果老建物耐震沒有達到現行規範的三分之一,將視為危險建物,可申請地方政府待拆,並給予原本容積1.3倍的容積獎勵。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大家除了得到政府不管從,容積獎勵或租稅獎勵之外,也希望大家能夠有一定程度的出資,讓這些事情能夠更順暢地往前推動,而不要再去強調一坪換一坪。」
原屋主有沒有機會在都更案中,實際拿回權狀上的坪數,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強調,放寬規範不代表是一坪換一坪,根據內政部資料,全國超過115萬棟是不到六層的老舊建物,新辦法實施後,可望大幅提升雙北地區老舊公寓的重建案,不過也有民眾還在觀望,要等詳細方案出爐再考量。
「要看他怎麼樣的規劃,人家才會有這個(想都更)的心。」有民眾說。還有民眾指出,「那我原來三個房間 變兩個房間,本來住得在都市是可能就很擠了,那現在變成根本住不下,那哪裡有可能去同意這個都更的問題。」
過去法規必須要有一定比例住戶同意,政府才能代為拆除危險建築,放寬後的辦法,危險建築評估值若小於0.35,政府可直接介入拆除,希望能夠加速都市危險建築更新,內政部將待行政院拍板後,發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