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諾基金會爆勞資糾紛 工會控惡意調職執行長邱燕銀

門諾基金會爆發勞資糾紛,企業工會今天抗議,有員工被惡意調職,更指控董事長陳永興挪用善款、圖利自己,而陳永興則澄清,善款運用都合乎程序,也經得起檢視。

門諾基金會,從花蓮發跡,長期透過善款,提供長者、失能及弱勢身障者照顧服務,如今,企業工會則出面抗議,現任董事長陳永興對執行長邱燕銀,惡意調動工作地點,並且指控門諾基金會的財務運用,更出現問題。

門諾基金會執行長邱燕銀指出:「就是董事長送我們書,但是事後我們卻收到出版社的發票

要求我們做付款,我們去制止這樣的一個濫用善款行為。」

指控自家董事長陳永興,把愛心善款挪為私用,請款3萬6千元,買自己書籍送員工,沒有利益迴避,提撥40萬,到自己經營的民報,刊登廣告。最近,更花8萬,買土雞送親友,抨擊濫用善款,消費愛心,但陳永興出面澄清。

門諾基金會董事長陳永興說:「我們基金會有多少捐款人,那我們其中給重要的捐款人,或者比較關心基金會的朋友,送個40、50個人,這有過分嗎?而且這個是董事長就能決定。」

陳永興解釋,每年財務報表,會計師都有查核,經得起檢視,更強調是在替基金會做公關,而花蓮縣社會處則回應,目前沒有接獲申訴,必須依個案情形,認定有無違法。

花蓮縣社會處長陳加富表示:「他的錢是不是全部是勸募來的錢,還是有其他的錢要查核

對於他現在,不是很確認的訊息,做出什麼樣的認定,這是不可以的。」

公益團體募款不時傳出爭端事件,只是,善款運用,是否有明確規範?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說:「我們有一個公益勸募條例,在這樣勸募的計畫裡面,包括一些宣傳或是行政的費用,也可以在勸募所得裡面,有一定的比例來做一個使用。」

衛福部則表示,慈善單位主動發起勸募活動,需提交勸募計畫書,交由政府單位查核,財務要符合申請用途,每一塊錢的流向,都要清楚交代,至於,民眾日常捐款,則回歸組織內部章程規範,而善款運用是否不當,有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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