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延期新增18歲人口為納入投票權人 環團質疑剝奪青年公民權

受到疫情的影響,原定今年8月28日所舉辦的公投,宣布改在12月18日投票,不過環保團體指出,在公投延期舉辦的情況下,中選會卻沒有把延期期間年滿18歲的人口列進投票權人的造冊名單,批評這樣的做法是剝奪了青年投票權。

疫情衝擊,各大活動都無法如期舉辦,包括今年8月28日原本要舉行的公投,也宣布改在12月18日投票,不過中選會說明,投票權人名冊在8月8日就會編造完成,也就是8月8日前未滿18歲,就無法參加本次公投,對此環團批評這樣的作法是剝奪了青年投票權。

藻礁公投大專院校召集人謝瑞恩質疑,「沒有把延期期間年滿18歲的人口列入這次的投票權的造冊名單,我們覺得是有違反公投法第七條,年滿18歲享有公民投票權的意志。」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認為,此次公投延期,並不是法院判決無效確定而重行投票,所以按照公投法第八條的規定,投票權人年齡和居住期間,應該要算到投票前一天為準。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指出,「因為在公投法第八條第二項的後段,它有明確地表示說,投票權人的年齡及居住期間的計算,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

淡江大學公行系助理教授涂予尹也認為,「你的這個造冊時間還有這麼長的一個準備時間情況底下,卻要去引用一個天災或不可抗力情勢的辦法來辦理公投的延期,這個在法律的文義解釋上其實是說不過去的。」

環團呼籲政府應該重視所有年滿 18 歲國民的權益,依法將92年8月29日到同年12月18日的出生者,列入投票權人名冊,切勿剝奪7萬名首投族權利,若中選會後續沒有作為,環團也不排除會聯合其他公民團體做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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