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轉職申請良民證人數大增 民團認為恐有濫用疑慮
林健生 彭煥羣 / 彰化、台中報導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疫情衝擊,民眾想要轉行或是兼職,有時會被要求附上良民證。彰化縣警局統計,光是上半年度申請案件就突破1萬1500多件,單日最高甚至有200件,台中市的申請案也增加不少,但勞團認為,在非法律規範的條件下,求職要求附上良民證,可能涉及違反就服法和個資法,有濫用疑慮。
警局的窗口前,不少民眾忙著填表格,承辦人員也忙得不可開交,全都是為了要申請良民證而來。
從事補教人員許小姐說,「有造冊完後,也是要再等(打疫苗),所以不知道何時可以打到疫苗。(記者:良民證還是要辦就是了?)對,還是要先辦起來。」
補教老師依法需憑良民證登錄系統平台,才能被造冊打疫苗,另外疫情影響下外送需求大增,不少人轉業或是兼職外送。也被要求得先申請良民證。
外送員指出,「它們外送平台有規定,就是一定要有良民證才有辦法申請加入帳號。」
根據彰化縣警局統計,今年1到6月就有1萬5000多件,其中疫情爆發的五、六月的申請案最多。
彰化縣警察局外事科長鄭智仁指出,「多是補教界的員工,以及外送平台、外送員,因為求職需要來申辦,這些是佔了大多數。」
而台中市今年1到6月的良民證申請件數,市警局統計也比前兩年同期增加,和去年相比成長了17%。但勞工團體認為,如果雇主未依照法律明文規定,就要求勞方提供,可能涉及濫用甚至違法爭議。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認為,「(如果有)微罪,跟事實上要從事的工作是完全沒有關係的,這樣的個人資訊跟保護,未來不只是要落實法規之外,包括我們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都要與時俱進。」
勞團表示,雇主雖然有權對人員甄選進行篩選,但僅限法律有規範的範圍才算合理,除呼籲政府應該進行適法性的研究外,對勞工的敏感個資,也應該給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