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一位林先生因為上網路買手機仔,資料無張持予詐騙集團偷提去買遊戲點數,變成詐騙人頭,引起警方的注意。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佮幾若位律師講,這幾冬有誠濟民眾攏拄著這種狀況,而且去到法院,會閣拄著另一種壓力。
律師黃明展:「彼當時我佇法庭上,參法官辯護的時陣,法官竟然是講這種人頭口座的案件,法院通常90%以上攏判有罪,所以也勸我的被告愛認罪。」
捌替這類被害者辯護的律師黃明展表示,程序上法官應該先要求檢察官舉證,被害人到底敢有犯罪意圖才著,民眾無細膩受騙,並無代表就是詐騙集團,in也舉例,有民眾口座予翁婿借去用,但翁婿求職受騙,落尾法院認定翁婿無罪顛倒借的人有罪,認為法官無徛佇受害者立場,用系統性思考的方式,明顯違反無罪推定的原則。
律師林俊宏:「咱的實務從來毋捌去認定這寡人,為啥物愛提供口座予別人,提供口座予別人,是毋是就有幫助詐欺的故意,是毋是當然就有洗錢的故意。」
司改會認為司法實務上,法官判斷民眾有罪的認定傷過冗,造成真濟弱勢被害者無法度替家己辯護就認罪的冤案。IN也特別準備陳情書,向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訴,希望委員會當介入調查過去遮的案件審判的正當性,監察院是表示,會將案件轉交予委員,看紲落來敢欲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