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學生遭殺害 檢:嫌犯無悔改可能 求判死刑

來臺灣讀冊的馬來西亞查某大學生,進前去予一位姓梁的嫌犯活活摧死。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照強制性交未遂、強盜佮殺人等罪,共嫌犯提起公訴,而且認為嫌犯無改過自新的可能,要求著愛判死刑。

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在台遇害,橋頭地檢署上午偵查終結,檢方依強制性交未遂、強制性交故意殺人、強盜而故意殺人、遺棄屍體等4罪嫌提起公訴,並求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方認為被告任意剝奪女大生無辜性命,不僅無悔改之意,也因債務問題想輕生,寫有一份遺書,想在輕生前做些以前不敢做的事,另外經醫院鑑定,性侵害再犯可能性為高風險,無矯正可能,有永久與社會隔離必要。

女大生雙親委任律師對起訴不便表示意見,而跨海要求台灣國賠,並希望判處梁姓被告死刑的女大生父母,媽媽透過簡訊回覆,以台灣司法而言,一切仍言之過早,仍要看法官最後判決,她也提到什麼都不要,只想要女兒回到身邊。

回顧這起案情,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在10月28號返回宿舍途中,遭梁姓被告預謀犯案殺害,嚴重衝擊台灣形象,總統蔡英文也向被害家屬致歉。而目前梁姓被告收押在高雄看守所,檢方表示他起居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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