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抗議「媒體代表」定義 台灣記協跨海聲援

香港警方近來修訂「媒體代表」定義,還在配合媒體工作部分,加入「不影響行動效率」的前提,香港記者協會等多個媒體抗議打壓。不過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媒體代表」定義是為了一視同仁,並非打壓新聞自由或是篩選記者。台灣記者協會則力挺香港記者,發出五點倡議,希望台灣政府以更積極的態度及政策,因應香港危機。

香港警方近期修訂警察通例下,警察與媒體關係的內容,除了修訂「媒體代表」定義外,在配合媒體工作部分,加入「不影響行動效率」為前提。香港記者協會等多個媒體抗議,指出警方此舉無異於對記者進行篩選,更是變相阻礙採訪。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陳奕釗表示,「這次如果不承認攝影記者協會的證件,其實對於很多坊間傳統的媒體的影響可能不太大,但是最受影響的是一般的自由工作者。」

香港七間大專院校的新聞學系,也罕見發表聯合聲明,強烈要求警方撤回。因為如果修改定義,將只承認在港府新聞處已登記的媒體機構代表,以及海外駐港媒體機構,學生記者接下來可能將無法獲發相關證件,另外警方也可能濫用封鎖區。

不過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深夜在臉書強調,警方修訂「媒體代表」定義是為了要一視同仁,不是要打壓新聞自由或是篩選媒體記者。香港記協主席楊健興則特地錄製影片,與台灣記者協會分享,國安法公布之後,香港的新聞自由如同雪上加霜。

香港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國安法帶來很多不明朗的地方,包括像香港的一些民間的團體,非政府的團體包括一些媒體,歡迎國際協會外界關注香港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情況。」

台灣記者協會會長鄭超文表示,「我們期待民進黨政府以更積極的態度與政策作為,因應香港危機,然後台灣不能作壁上觀,我們應體認自己就是當局者。」

台灣記者協會與多個團體,舉辦支持香港記者的記者會,更發表5點倡議,呼籲台灣政府拿出積極作為,包括吸引國際媒體將辦公室遷移到台灣、接納香港傳播文化界人士、延續香港的出版自由及協助香港人才發展影視,讓香港的中國研究能量在台灣生根,與會監委則表示,將繼續關注香港人權自由發展。


 

專題|改造地獄路 台灣行人路為何難行?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