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空汙法上路近2年 環署修正裁罰準則
林靜梅 陳信隆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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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早就修法,對於嚴重違規的罰鍰上限也提高,環保署進一步修正加重處分,偷改自動監測數據的案件,現在修正後最高可以罰到兩千萬。另外,在夜間、假日或是在學校旁排放空汙,全都加重處分。
新修正的空汙法,已經上路快兩年,環保署10號修正發佈裁罰準則,過去竄改空汙連續自動監測CEMS數據的案件,只罰30萬,依新準測,最重可罰兩千萬元。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表示,「造假這個很嚴重的,不過(過去)30萬不痛不癢,現在兩千萬,就是你造假沒什麼好說的。」
此次修正,若業者排放有害空汙物質,在空品惡化期、空品不良區,導致空汙更惡化就會遭到加重處分。另外特定行為,也會加重裁罰0.2到20倍不等。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說:「在夜間在假日這種違規時段,影響到學校的部分,也會有這些加重的這個措施。」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肯定此次修正,認為加裁罰可達嚇阻企業違規之效,也認為過去沒有明確裁罰標準,常造成民怨與基層執法人員的困擾。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祕書長曾虹文表示,「這裡面大家就會開始去質疑說,那政府是不是有輕罰縱放,是不是又在包庇廠商。對那些執法單位來講,他也不是這個意思,但是他就是我沒有一個裁罰基準,這是我的行政裁量權,到底要罰多少,大家也不太清楚怎麼樣子比較合理。」
環團認為除了加重裁罰,也應該進一步讓負責人負起刑責,才能真正處罰到汙染者。而新的裁罰準則,針對違規行為沒有涉及汙染物排放,或是三年內首次違規,則可減輕處罰。
新修正的空汙法,已經上路快兩年,環保署10號修正發佈裁罰準則,過去竄改空汙連續自動監測CEMS數據的案件,只罰30萬,依新準測,最重可罰兩千萬元。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表示,「造假這個很嚴重的,不過(過去)30萬不痛不癢,現在兩千萬,就是你造假沒什麼好說的。」
此次修正,若業者排放有害空汙物質,在空品惡化期、空品不良區,導致空汙更惡化就會遭到加重處分。另外特定行為,也會加重裁罰0.2到20倍不等。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說:「在夜間在假日這種違規時段,影響到學校的部分,也會有這些加重的這個措施。」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肯定此次修正,認為加裁罰可達嚇阻企業違規之效,也認為過去沒有明確裁罰標準,常造成民怨與基層執法人員的困擾。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祕書長曾虹文表示,「這裡面大家就會開始去質疑說,那政府是不是有輕罰縱放,是不是又在包庇廠商。對那些執法單位來講,他也不是這個意思,但是他就是我沒有一個裁罰基準,這是我的行政裁量權,到底要罰多少,大家也不太清楚怎麼樣子比較合理。」
環團認為除了加重裁罰,也應該進一步讓負責人負起刑責,才能真正處罰到汙染者。而新的裁罰準則,針對違規行為沒有涉及汙染物排放,或是三年內首次違規,則可減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