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疫趴趴走遭罰百萬 男子拒繳自稱脫產

桃園29歲李姓男子,居家檢疫期間4度違規外出「趴趴走」,被市府重罰100萬元,男子拒繳還自稱已經脫產,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已發出第3次通知,如果再沒到將拘提。

29歲李姓男子在防疫期間自廈門返台,違法居家檢疫規定、4度外出趴趴走,被衛生局重罰100萬元,屆期不繳,還說自己已經脫產,不會出面。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官黃有文說:「桃園分署已經通知他三次,到我們分署來報告他財產狀況,第三次是訂在這個禮拜的禮拜五的下午2點,他如果再拒不報到的話,我們就會申請法院來拘提。」

李姓男子2月29號自疫情流行地區廈門返台,須配合政策,居家檢疫14天,卻在3月2號、3號、5號、10號4度外出逛街、購買食物,除了強制送往檢疫所,也遭到重罰。黃有文表示:「他自己承認脫產,不過本分署還是要調查他實際脫產的狀況是怎麼樣,如果查到真的脫產的話,剛好符合管收的事由,我們來管收他是符合法律的要件。」

桃園分署表示,李姓男子態度不好,經了解在法院也有刑案在身,目前在工地打工,如果再不出面繳罰款,這星期五截止日,第3次通知未到,將逕行拘提依法究辦。
 
另外花蓮也有一名鄭姓男子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罰10萬元,罰款遲遲不繳,人還出境上海,為防止他脫產,執行署則查封他花蓮瑞穗一棟價值千萬的別墅。執行署花蓮分署執行官邱俊諭說:「調查資料顯示他已經出境了,他目前並沒有在國內,如果說這位義務人確實經濟上有困難,生活真的陷入困頓,他是可以檢具相關事證,來跟本分署申請分期繳納。」
 
別墅一被查封,鄭姓男子馬上透過友人表達,要申請分期繳納罰款,執行署表示查封不動產,只是要督促違規者繳罰款的手段,只要把罰款繳清,就會撤回查封,不會進入拍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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