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有反核電團體舉辦遊行,要求愛隨停止核四廠的起造,in也佇忠孝西路發動靜坐,也佮警方發生衝突,其中有15人提告要求愛國賠,臺北地方法院佇22一審宣判,判決臺北市政府佮臺北市警察局愛賠這13个人,攏總45萬。 5年前,示威群眾發起428反核四靜坐,警民爆發激烈衝突,警方更以高壓水砲車方式強制驅離,過程中導致多人受傷,有15人因此向台北市政府以及台北市警察局提告申請國賠,台北地院22號一審宣判,判決北市府必須賠償42萬元,市警局賠償34000元,可上訴。 ==司改會律師 尤伯祥== 這個判決象徵我們國家的民主轉型 跟法治的轉型確實有 到了一定的里程 因為在過往 像這種國家暴力事件 不要說進法院 可能法院一開始 就會把它踢出去大門之外 ==受害者 洪勝超== 警察任何行為 就是違背了合法性 以及正當性的話 其實是應該受到批判 還有法律的制裁 受害者之一的洪勝超,對於一審勝訴表達肯定,希望未來碰上大型陳抗,警方能有更好的應對方式,這回判決共有13人獲賠、2人被駁回,對此,司改會律師團認為,這是繼323行政院暴力驅離的一審勝訴後,法院再次認定國家所作所為不一定是對的,國賠更是人民權利遭受國家公權力侵害時的最後一道防線。 ==司改會律師 洪偉勝== 在經過324、428這兩個事件之後 我們至今沒有任何 第一線的執法人員 因為這樣 曾經負了任何的責任 如果日後再遇到同樣的狀況 我們有一個國家賠償的可能性 司改會強調,提出國賠是要究責行政濫權,不是針對基層員警,反倒是建立透明且能落實的執法SOP,也呼籲市府、市警局放棄上訴,而北市警局發聲明尊重司法判決,但絕對支持員警依法執法,待取得判決書後,與律師研究上訴。 記者 黃子杰 謝政霖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