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團體籲新政府 全面改革公職工時

司法院大法官在去年解釋,認定現行公務人員的工時制度和超時服勤補償制度違憲,要在三年之內修正。因此不少公務員團體組成工時改革聯盟,呼籲新政府和相關單位改善。

前書記官陳建曄表示,「我們打贏了一場很漂亮的仗,把應該給書記官、應該給基層公務人員的權利,還給書記官,還給其他的公務人員。」

希望非上班時間值勤、待命,也能有合理的超勤補償,前書記官陳建曄和北檢打工時訴訟,北院行政訴訟庭,15號做出宣判。

律師王東元表示,「北檢的原處分跟保訓會的複審決定都撤銷,(釋字785中)公務員所有的相關法令,並不是是整體適用於所有公務員必須,法律必須針對這些人,業務性質特殊的這些公務員,做一個框架性的立法。」

目前,各地檢署的書記官,在一般正常工時結束後,要留下來值班、待命到隔天,但這段期間的值班費用是70元,比不上勞工的基本時薪。除了司法人員之外,警察、消防員、監所和法警人員,也都有超時服勤補償的相關疑慮。

台灣獄政工會祕書長謝演應表示,「監獄裡面的危險情況複雜,所以有一筆危險津貼,但是職代的部分沒有辦法有這個危險津貼,導致我們職代同仁有很多同工不同酬,還有相對剝削感的產生。」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楊適瑋表示,「(消防員)上24小時,或者是上48小時才能休一天,請領加班費的時數,是8個小時為上限,然後每個月不能超過100個小時(但有黑數)。」

有鑑於去年11月,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785解釋,認定現行公務人員的工時制度和超時服勤補償制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權和健康權,要在3年內修正,並制定符合憲法的框架性規範,因此各公務員團體,再次召開記者會,呼籲新政府和相關單位,進行公務員工時制度的全面改革,同時,也希望能邀請相關團體參與,和第一線的基層公務員,一同解決問題。


 

專題|土耳其百年震殤 「鬆餅式坍塌」為何釀禍?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