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掰會300萬是對銀行領的 若閣抹烏會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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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日前佇高鐵拍毋見300萬現金,落尾有揣回來,毋過,紮遐濟現金四界走引起眾人懷疑 。國民黨立委認為,資金來源無交代清楚,可能違法「洗錢防制法」或者是「財產來源不明罪」。陳明文今仔日也出面強調,這300萬是對厝內紮出來的,錢是對銀行分批提出來的,無啥物無正常的。
==民進黨立委 陳明文==
我自家閉路電視
節錄出來的
所以錢從我家帶出來的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拿出當天從家中出門,提著皮箱的監視畫面自清,強調300萬,是從家中帶出來的,同時強調這些現金,都是從自銀行分次提領,金流正常。
==民進黨立委 陳明文==
錢從哪裡來
錢從銀行領
什麼時候領領多少
都有詳細的紀錄
這個是絕對沒有問題
就在這裡
既然有人告我了
我就得在法院上提供
就是這樣子
強調絕無違反洗錢防制法或相關規定,並將現金來源資料,和監視器畫面等證據交給律師,他說如果再有相關捕風捉影的惡意抹黑,將委請律師提告。不過,國民黨立委質疑,這筆錢來源疑點重重,由於陳明文一開始說法,是協助兒子創業資金,但帶著300萬現金趴趴走,難免啟人疑竇。
==國民黨立委 曾銘宗==
他說分次提領
到底分幾次
什麼時候提領
在哪些銀行提領
能夠公告給大家知道
我相信會比較有高的說服力
依據現行"洗錢交易申報辦法"規定,存戶提領現金,只要超過50萬元以上,客戶必須出示身分證明,銀行也要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加上這幾年,國內外都相當重視洗錢防制,300萬元現金,銀行無法迴避,一定得依規定辦理申報。
==匯豐銀行台灣區總裁 陳志堅==
原則上現行的法規
就是有一定的金額
達到那個規定的話
我們就會申報
每一家銀行都需要
==金管會主委 顧立雄==
我們對於銀行有檢查權
但不代表
我們對個人有調查權
檢調如果有確知
相關的金融機關是哪一家
再回過頭來請我們進行協助
我想我們一定會請金融機構
來進行必要的協助
顧立雄強調,金管會沒有調查權,等資金流向透明,會進一步主動了解。不過,國民黨立委指出,如果資金流向正常,就該立刻公開提款明細,對外釋疑。強調在立院開議後,將要求調查局、金管會與相關銀行,赴立院做專案報告。至於前民進黨籍嘉義縣議員王金山,已要求陳明文,交代清楚,否則將在週五,到嘉義地檢署按鈴控告陳明文,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或"財產來源不明罪"。
記者黃立偉 張國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