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做國發會主委的時涉嫌兼職 公懲會判申誡


臺大校長管中閔,佇伊較早咧做國發會主委的時陣,捌無落名替壹週刊寫社論,後來予監察院彈劾。今仔日公懲會閣樓再判管中閔「申誡」做處分,認定伊有收稿費67.5萬元是事實,違反公務員袂使兼職的規定。


台大校長管中閔日前擔任國發會主委期間,匿名幫壹週刊撰寫社論、賺取兼職稿費,遭監察院彈劾,移送公懲會審理,7、8月份開庭,管中閔都有親自出席。2號下午公懲會宣判結果出爐,判管中閔申誡處分確定。

==公懲會書記官長 林玉苹==
其為政務人員
卻經常持續
匿名為壹週刊撰寫文章
足以讓民眾有
公務員不專心自身政務
公務紀律鬆散等不良觀感


公懲會認定管中閔從2014年1月起,在壹週刊第661、663期到713期,連續性隔週刊登社論,一期稿費2萬5,共刊登27期,獲取67.5萬元,有常態性的兼職行為,部分文章內容批評國家已決定的政策,也有違反行政倫理。管中閔隨後在臉書寫道「青蠅一相點,白壁遂成冤。」引述「青蠅白璧」原文,將自己比喻成被讒言陷害。他的委任律師則表示,無法接受此判決。

==管中閔委任律師 陳信宏==
那麼很遺憾
今天公懲會
做出這樣子的判決
我們覺得
這個對言論自由的保障
是不周到的


表態挺管的台大自主聯盟在臉書痛斥,政府動用國家機器迫害人權,監察院與公懲會沆瀣一氣,執政者對待知識分子粗暴顢頇。監察院也不甘示弱祭出聲明,批評管中閔在公懲會審理期間,不斷以「張飛打岳飛」的言論,企圖透過媒體混淆視聽,塑造被打壓的形象,現在會尊重判決結果,也呼籲管中閔別再做出違反法律的錯誤示範。

記者 黃怡菁 郭俊麟 張國樑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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