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卓蘭鎮「石虎生態公園」花了八千多萬,沒想到反而破壞石虎棲地。上午遭監察院針對水利署、苗栗縣政府、卓蘭鎮公所提出糾正案。 苗栗卓蘭「石虎生態公園」離市區有段距離,這裡有石虎造型水池、人工植被、硬面步道,一座花了八千多萬前瞻計劃預算的公園,設置地點卻在石虎的棲地上。被生態公民團體披露後,工程喊停,上午監察院也提出糾正案。 監委王幼玲說:「追究水利署,他在審核各項的這個計劃的時候,他是不是有能夠確實去做到所謂的生態的檢核。」監委指出,水利署忽視審查委員要求盤點石虎活動情形,審核把關有疏失,苗栗縣府沒有落實生態檢核。卓蘭鎮公所在苗栗縣政府要求檢視工程內容時還持續開挖,直到破壞環境後才被動停工,都有違失。對此水利署承認錯誤,並且承諾未來生態檢核優先於工程規劃設計。 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說:「前瞻計劃水環境的相關的計劃,我們要求地方政府應該要先做完生態調查,我們水利署不會去為了要執行預算,也不會說為了要趕計劃,而就先來核定計劃。」石虎生態保育團體則是指出,肯定監察院對公部門提出糾正案,但建議未來即使生態檢核優先。仍需審視這類水利工程,是否符合地方需要,及工程務必公開透明。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長陳美汀表示:「糾正案對他們來說,是會引起他們真正好好去思考,要做公共工程的時候的出發點,就很重要。」這次監察院針對苗栗卓蘭石虎公園的糾正案中,也建議未來水利署推動水環境計劃時,納入生態資源、保護動物重要棲地的思維。苗栗縣府未來推動石虎保育政策,也建議以「公開」取代「公告劃設」,減少民眾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