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出借權:民眾借書 作者、出版社有酬金

出版業不景氣,一般作家想利用出書來賺錢維生並不容易。教育部和文化部等單位研擬從明年開始,在2間國立圖書館,試辦公共出借權。初步規劃,民眾每借一本國人自製的紙本書,政府會提供作者和出版社3元酬金。

休閒時間,有民眾會到圖書館看書、借書。但整體出版業的成長停滯,作家和出版社,想出書賺錢並不簡單。教育部和文化部等單位,組成跨部會小組,規劃試辦「公共出借權」,民眾向圖書館借一本書,政府研擬提供3元酬金給出版社和作家。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科長吳中益說:「因為它(規劃)會涉及到我有沒有限制書的類別,這些東西其實是都還沒有一個定案,酬金的部分會是外加的,不會去影響圖書館的購書經費。M型化的感覺啦,所以它訂上限的意思是在這裡,訂下限的意思是從行政成本的考量。」

初步規劃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和國立台灣圖書館試辦,民眾借1本書,作者和出版社可以拿到3元酬金,按七三比來分潤,目前下限暫定30元,上限還要討論。但也不是所有圖書都適用,目前規劃作者要還在世,並具備本國國籍,至於書籍語言和種類,目前還沒有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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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盧欽政說:「對出版,鼓勵我們台灣本土創作,它也是一定是有一定的幫助,部分的創作家,他已經在大陸那邊做他的新品的推薦跟在那邊創作,反過來,我們台灣必須要去跟大陸買版權來在國內做發行。可能借閱率達到一個程度以後,它就不會另外再給費用。」

出版公會代表認為,主要是鼓勵本土創作者,立意良善。但為了避免本來就很暢銷的書籍獲得過多酬金,而冷門書籍卻分不到錢,因此補助的上限、下限還是要清楚明訂。對此教育部表示,8月下旬會召開第二次會議,目前規劃都還沒有定案,預計年底會有明確方針、明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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