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天電視台報導一則文旦柚滯銷,農民將200萬噸文旦柚丟入曾文水庫的新聞,因沒有查證及平衡報導,遭NCC開罰100萬元;而為防止假消息流竄,並因應明年2020年總統大選,行政院繼去年提出第一波修法後,近期將提出第二波修法,外傳包括「刑法」及「選罷法」,打算新增:凡企圖影響選舉之不實廣告,即時予以下架及移除。

行政院發言人 Kolas Yotaka說:「我知道羅秉成政委一直都在跟部會溝通討論,這個要看這一兩天討論的進度。」
在刑法部分,傳出包括251條規定,若意圖影響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的飲食物品的交易價格,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20萬元以下罰金,未來打算新增、對於在網路散布不實資訊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或可從重量刑;另外妨礙信用罪部分,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未來來也打算將網路謠言者納入。

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 胡元輝說:「這樣的(假)訊息、這樣的一種廣告的作法,對於民主的傷害的確是非常大,所以我們採取必要的法律作為,當然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措施。」
此外,這次修法還可能增列:在法定競選或罷免期間,媒體業者收費刊播廣告,候選人或被罷選人如果認為涉有散播謠言或情事,得向法院聲請緊急限制刊播令移除內容,而且法院應在兩日內裁定,媒體若違反規定,最高可處200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