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異議,決定照案通過。」不需表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朝野協商26號下午達成共識,直接三讀通過。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說,「其本意不是在於處罰,而是希望在於嚇阻。」
為了加強嚇阻,新法加重罰鍰考量機車可能造成傷害相對低,採取分流開罰。
目前酒駕被抓,騎機車罰1萬5,修法後最高罰到9萬;汽車原來是1萬9千5,加重罰3萬到12萬,初犯吊照1到2年,如果是再犯、累犯的話,第三次之後逐次累加9萬,最重可能終身吊照。

拒絕酒測臨檢,也將由原本的9萬改為處以18萬元罰鍰,並累計重罰,如果5年內拒絕酒測2次,不論汽機車都處36萬元罰鍰,第三次罰到54萬元。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表示,「本席也認為說有必要導入科技執法,降低酒駕累犯的比例。」
針對酒駕累犯,確實導入科技輔助,酒駕累犯重新考照後,必須在車輛強制加裝「酒精安全鎖」。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表示,「本席也認為說有必要導入科技執法,降低酒駕累犯的比例。」
針對酒駕累犯,確實導入科技輔助,酒駕累犯重新考照後,必須在車輛強制加裝「酒精安全鎖」。
酒精鎖業者李偉示範,「現在酒測值是零,那我們已經可以啟動車子了。」
酒測過關才能開車,酒精鎖連接在,汽車啟動裝置,能夠阻止駕駛在酒精濃度超標時發動引擎。如果沒有加裝,最重可罰到1萬2千元。累犯導致他人重傷或致死,還會強制沒收車輛。另外,還增加了同車共責制度,18歲以上乘客和酒駕者同車,可連坐開罰600到3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