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公部門低薪 3萬元以下臨時、派遣員加薪

黃怡菁 郭俊麟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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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帶動企業加薪,行政院核定「公部門主動解決低薪方案」,中央各機關「平均月給」比3萬卡低的臨時以及派遣人員,「每月經常性薪水」調起1千100元,估計超過8千人受惠。

今年一月起基本工資月薪調漲1100元,揮別22K、來到2萬3100元,行政院參考此調整額度,對於中央各機關「平均每月總薪資」低於3萬元的臨時及派遣人員,「每月經常性薪資」調漲1100元,不過加薪後的「平均每月總薪資」上限是3萬元。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予福利處長 林素安說:「他平常工作可能是一般行政庶務方面會低於三萬的部分,約僱是另外一種(調薪)作法,臨時跟派遣的話大家一律先調1100元。」

行政院表示,已經編列1.8億元年度預算來支應,並盤點出公部門薪資可能被低估的類別,等經費有剩餘的時候,可以擇優加薪。臨時人員有9大類,包含工程業務、社工、文教專案策劃管理、高速公路勤行控道路養護等,派遣員則有駕駛、電腦資訊設備維護、試驗研究機構等6大類,而像巡山員等約僱人員,薪點分成五等,1等每月總薪資是2萬4750元,會全面調升成2等2萬6654,2等約僱員如果符合3等條件,也將再調升。不過像台中榮總傳送員等公部門「承攬」制度的勞工都不在這次的加薪範圍。

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祕書長 施士青表示,「你說所謂政府帶動加薪,我覺得企業來講,他還是一樣會評量自己人事成本節省的空間,我覺得是滿難的。」

派遣產業工會也認為,帶動企業加薪的成效恐怕有限,畢竟不少企業仍抱持著符合基本工資的最低標準給薪就好,而公部門承攬外包方面,招標金額固定,外包商也難主動替勞工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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