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台灣人經營的巨洋國際漁業公司,因非法販運一千多位柬埔寨人,還讓這些漁工挨餓、虐待、死亡等,遭柬埔寨政府起訴判刑10年有期徒刑,不過卻有五位巨洋的董事和股東潛逃回台,其中兩名被告,竟然還出現在農委會漁業署合法的仲介白名單上;民間團體痛批,漁業署縱容國際罪犯,恐怕讓更多不知情的新進漁工受害。
綠色和平遠洋漁業專案負責人李宜蕎指出,「那我們認為可能這樣子,違反人口販運的行為,可能這樣子同樣的模式,和經營的狀態,會讓更多新的漁工受害。」
綠色和平指出,遠洋漁業三法、去年上路後,政府強調加強保障外籍漁工的薪資、保險與勞動稽核,不過綠色和平在去年、訪談15位外籍漁工後卻發現,不當扣薪、超時工作、言語或肢體暴力等現象,至今仍是進行式,卻不見漁業署有任何違規開罰紀錄,呼籲政府應廢除現有的「境外聘僱制度」,並將所有在台的外籍漁工、納入勞基法保障,由勞動部統一管理,才能避免成為人口販運的漏洞。
李宜蕎表示,「在勞動的法規下面,去做一個規範,那我們認為其實如果是歸勞動部管的話,那這些境外聘僱的漁工,可以受到更多的保障。」
民間團體希望政府機關加強執法,大力掃除各種非法漁業行為,保障外籍漁工權益,而到記者中午截稿為止,漁業署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