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審理中 翁啟惠遭彈劾但未受處分

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涉入浩鼎案,去年遭到監察院彈劾,送公懲會處理。因為貪汙罪部分一審審理中,公懲會依照公懲法規定停止審理全案。形同翁啟惠被彈劾後,仍未受到任何行政處分,引發議論。公懲會強調一切依法行政,未來如果一審判決出爐,就會撤銷停審裁定、持續審理。

士林地檢署去年初,依貪汙等罪起訴浩鼎案,翁啟惠成為台灣史上、首位被起訴的中研院院長,同年7月,監察院通過彈劾,送公懲會處理。雖然內線交易部分,因為罪證不足,檢方二度處分不起訴,可是貪汙罪部分,正由士林地院審理中。現在卻傳出,公懲會依照公懲法規定,在第一審刑事判決前,裁定停止審理全案,形同翁啟惠被彈劾後,還沒受到任何行政處分 。

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表示,「承辦委員認為這個案件是依照公懲法第39條第一項但書,他認為有必要先裁定停止審判,因為這個案子一審還沒有判。彈劾案件進到我們委員會來的時候,承辦委員就已經裁定停止了。」

浩鼎案爆發後,去年就有超過60位中研院學者發表聯合聲明,譴責監察院的彈劾,是未審先判,對於公懲會裁定停審,就有中研院學者表示贊同,認為停審是謹慎執法的表現。

中研院自由學社社長張谷銘表示,「公懲會他是比較謹慎,他就等到司法院的司法判決出來再做裁判,我覺得這是審慎正確的。」

監委仉桂美表示,「基本上我們彈劾案送出去以後,下面的下游部分就是公懲會的部分了。所以他是本於職權依法審理,其他的就不在我們範圍了。」

當時提彈劾案的監委,雖然在調查報告中,要求中研院檢討、強化內控機制,可是,對於公懲會的作為,也只能表示尊重。而面對各方質疑,公懲會強調,未來如果一審判決出爐,就會撤銷停審裁定,持續審理翁啟惠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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