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露營熱,但合法場地比例卻很低,交通部觀光局一月中首波公布,全台1,700處露營區,只有84處不到5%場地合法。30日下午立法院舉行公聽會,觀光局在會中指出,目前最大的問題出在,多數露營區不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規定,非法位於農牧與林業用地,高達1200筆。
交通部觀光局技術組組長黃勢芳表示,「基於它是用地關係,就算目前遞件,如果地方政府收件之後,大概會直接駁回,因為你的用地事實上是沒有辦法去設露營區的。」觀光局坦言,現在並非無法可管,而是執法問題,但業者卻呼籲應該協助合法。
草地人民宿負責人黃翊誠說,「我想請委員幫我們一個小忙,我們土地要變為遊憩用地可以嗎?如果變成遊憩用地的話,我想合法就快了。」
有業者呼應,並強調露營可以讓民眾接近大自然,是應該大力推廣的活動;但環保人士卻批評,現今露營型態與過去大不相同,會衝擊當地生態。
新露營運動發展協進會籌備代表卓良賢說,「坦白講露營在過去,台灣空了二十年,這個產業產生了什麼樣的變化?70、80年代的小朋友不認識台灣,台灣的小孩親近不了土地。」
台灣淺山學社代表林笈克表示,「沒有多久就會出現大量的廁所跟爐具,把一堆人類的屎尿跟垃圾往山溝裡傾倒, 再沒有多久,就會引來無數的休旅車壓扁土地,把大量的廢氣往山林裡面放。」
對於位於農牧與林業用地的露營區,是否有可能就地合法?農委會說明農牧用地本來就要農用,林業用地也不得供其他用途使用,違者會請地方政府裁罰;而觀光局預告將在31號,公布第二波合法及非法露營區名單,預計非法營地仍佔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