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法律見解 司法院擬設"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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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司法案件判決,各法院常出現不一樣的見解,而引起民怨,司法院已在研擬要修「法院組織法」,將在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設「大法庭」,來統一終審法院的法律見解,做為各庭判決的依據,司法院最快年底前,就會提出草案。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犯貪汙案件,一審被法院採「法定職權說」,判刑7年4個月,不過,二審則變成採取「實質影響力說」被改判13年6個月,各審級法院在審判案件,常像這樣出現見解不一致,引起爭論,司法院決定要修改「法院組織法」,在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設「大法庭」.來統一法律見解。
==司法院祕書長 呂太郎==
將來如果發現
有裁判見解不一樣的時候
可以組成一個聯合大法庭來處理
這個大法庭的見解
將來就做各庭的依據
司法院修法規劃,是當終審法院的合議庭,在審理案件時,如果在評議後,出現和先前類似案件的判決,不同的法律見解,應該由「大法庭」來做出裁判,有法界人士,認同這樣的修法方向,不過,希望是能透過多方辯論做出法律見解。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祕書長 柯怡如==
建議如同現在最高法院決議的方向
就是不是針對個案
而是針對一定的法律做出解釋
讓民眾經由各審級法官辯論的過程
理解到我們法律制定的原因 目的
或是它的解釋方向
終審法院大法庭的修法草案,司法院最快年底前,就會完成,司法院的司法改革行動,一波接一波,從國民法官到增設大法庭,讓判決能統一見解,就是要減少民怨,提升司法信賴度。
記者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