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 民團組監督聯盟:先做政策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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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終結土地開發亂象,內政部提出「全國國土計畫法」草案,不過數十個公民團體,在今天成立監督聯盟,除了提出質疑外,也呼籲應該先政策環評,再來推行。
陡峭的山頭,被茶園佔據,高海拔山林,遭經營者超限利用,而平地的農地良田,則不斷被違建工廠侵占,無法倖免。為了終結種種土地開發亂象,內政部提出「全國國土計畫法」草案,希望藉由「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城鄉發展」四大區域的劃設,對國土重新做功能分區,預計明年五月前公告實施,不過,數十個公民團體組成的監督聯盟,對當中的諸多細節有疑慮。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學術召集人 陳椒華:「國土計畫草案有很多問題,不管(水庫集水區)多少海拔,坡度沒有30度、沒有30%,就可以開發。」
中科汙染搜查線秘書長 徐宛鈴:「我們發現農業發展地區,這一次做了非常大的變更;他在第一類的農地,就是最優良農地,竟然是交給地方政府自己去劃設,他們有時間有能力嗎?」
聯盟點明不合理的草案內容,將加速國土破壞,離島澎湖的海洋公民基金會則質疑,看不到海洋資源的盤點和詳盡規劃。
海洋公民基金會專員 吳瑀心:「過漁現象、過度捕魚這件事情,沒有在這個地方提起來。所以建議是說可以建立一個,在國土相關生態敏感地帶,建立一個專屬法條,去管理這些一級危險的區域。」
監督聯盟要求「全國國土計畫法」草案,應先進行「政策環評」把關、蒐集環評委員意見、釐清爭議,但營建署回應,政策環評程序繁複,時程趕不及法案實施上路。「全國國土計畫法」攸關台灣二十年的國土發展,怎麼落實?公民團體睜大眼、謹慎檢視。
記者 黃怡菁 郭俊麟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