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生反外語畢業門檻 行政訴訟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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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廢止英語畢業門檻」、將送到校務會議審議。但先前,已經有一位法律系學生、賴怡伶,因為反對這些制度,至今都還沒拿到畢業證書。她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過被判敗訴
拿出訴狀資料,仔細檢視內容,他是政治大學法律系五年級學生、賴怡伶。因為不滿學校的外語畢業門檻制度、拒絕繳交英檢合格的證明,直到現在都還沒拿到畢業證書。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生 賴怡伶==
學校指定外語畢業標準檢定辦法
它只規定我們 要交成績單
但是事前沒有提供任何
跟這項考核有關的教育 英語教育
那這就是違法的
賴同學認為,英文好不好,和國際觀沒有絕對關係;同時更表示,外語畢業門檻,沒有納入大學學則,不該當成畢業條件,因此先後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
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學校對課程設計和畢業條件有自治權,自訂課程和畢業條件並不違法;同時,校方按照自訂的檢定辦法登錄成績,經核定不符合畢業條件,所以不發畢業證書合理,判定賴同學敗訴。
==政治大學主任秘書 王文杰==
在這個自治權的一個範疇當中
制定一些所謂的畢業門檻
包括128個學分等等
非常樂見司法機關 對於這些
我們基本訴求上的一些肯認
==聲音來源:教育部高教司 司長 李彥儀==
你要訂一個提升學生的能力
應該有相關的配套
包括於 學生的一個補救教學
或是學校建置比較完備的
一個教學的環境
針對判決結果,校方表示尊重當事人的上訴權,學校是依憲法規定,享有自治權,可以考核學生學業和品行、來訂定門檻,也樂見司法肯定政大訴求。而賴同學則表示,還會繼續上訴。
記者 曹晏郡 沈志明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