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清查發現,到今年5月11日止,全國有1516位公務員違法兼任公司負責人、董事及監察人,其中有42人遭監察院彈劾。不過也有藍營立委認為,有些基層公務員薪水太低,無法養家,因此提案修法讓收入較低的公僕可以有條件兼職,但綠營立委對此抱持反對態度。 依法公務員不能兼職,不過審計部調查發現,全國各級政府公務員兼任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及監察人身分者,受到行政懲處的有1013人,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遭懲處的有461人,另外經監察院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的有42人,總計有1516人,不過這些被查到的公務員大多是中高階公務員,但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認為有些基層公務員薪水不高,根本無法維持家庭開銷所以提案修法,如果公務員家庭收入無法達到所在縣市最低生活費的1.5倍,在沒有利益衝突並獲得主管評估同意下,可以開放兼職。 ==國民黨立委 林德福== 基層的他們領得很少 有的家庭人口眾多 他根本就沒有辦法生活 你又框一個說 不能讓他去兼職打工 我認為對他們是不公平 ==國民黨立委 曾銘宗== 有限的條件之下讓他兼職 這部份 基本上我贊成 但是最重要的是 以後有加薪的機會 低層的公務員要優先要加薪 不過民進黨立委認為相關法令本來就禁止公務人員兼職,不管是中高階或基層公務人員,如果修法開放,將會造成很大影響。 ==民進黨立委 李俊俋== 因為他是公務員 所以他必須行使公權力 所以有很多他必須迴避的 只因為公務員的薪水較低 然後就開放公務員兼職 我想不太適當 ==民進黨立委 劉櫂豪== 當然還是有些公務員 我相信還是有些人 可能是在下班之後 去做一些額外的工作 總是我們法律有一個 明文禁止規定的話 不至於說太普遍性 也包括 人民對公務人員的信任等等 我覺得這個都應該全部去考慮的 雖然藍綠立委對於是否開放基層公務員兼職有不同意見,不過立委們不分藍綠還是對於公務員身兼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及監察人身分不能認同,也沒打算對此部份進行開放。 記者 張志雄 陳立峰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