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分組會議 討論弱勢者訴訟保護機制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1分組,今天開會討論,弱勢者在司法訴訟中,相關的保護機制,決議建請政府修法,建構完善的,司法協助政策,包括強化,司法通譯資源,建立司法,詢問員制度等,確保弱勢者獲得保護和協助。 發生在2015年,高雄籍漁船福賜群號,一名印尼漁工疑似遭虐死案,去年被監察院調查出,屏東地檢署的通譯人員,因為聽不懂爪哇語,讓案件草草簽結,顯見司法通譯的重要性,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1分組,在四次開會,也討論到司法機關必須有完善通譯制度,包括建立司法通譯人力資料庫、以及修法讓當事人能自行選任通譯。 ==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召集人 羅秉成== 為了提升充分的合理辯譯 建構無傷害的友善司法環境 政府應編列充分的預算及員額 強化司法通譯資源 並確立司法通譯的專業性 除了通譯制度,會中也討論到,如何落實司法弱勢者的保障,包括身障者、兒少、重大犯罪被害人,以及因為語言、文化溝通有阻礙的原住民、外籍人士和新住民,委員全數通過,建請行政院和司法院,要建構司法協助政策,包括建立司法詢問員制度,確保司法弱勢者充分理解法律上的權利。 ==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召集人 羅秉成== 由經過訓練適格的司法詢問員 去取得了這些司法弱勢者的供述 在法律上 才可信 可用 一方面保護司法弱勢者 二方面 讓這個事實的真相 透過這個專業的協助 能夠呈現 保護司法弱勢者,不分是被告、證人或受害者,也要跨案件類型,第一分組建請政府要提出具體修法方向,讓司法弱勢者都能獲得統一的保護和協助規範。 記者 蔡慧玲 邱福財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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