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婚未合法 11縣市可"同性伴侶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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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修正法案」去年底完成一讀,同志婚姻尚未合法,然而在105年5月起陸續有11個縣市開辦「同性伴侶註記」。截至1月底,光是六都就有1661對同性伴侶完成註記。
==桃園市民政局長 湯蕙禎==
至少我們在第一步
在人權上能夠達到
他們的保障 以及尊重
==伴侶盟理事長 許秀雯==
11個縣市
涵蓋台灣人口比例是80%了
所以說台灣主要人口
所生活的區域 事實上
都已經開放同性伴侶註記了
目前同性伴侶註記,只可以做為同性伴侶醫療上關係人證明、簽署手術同意書,也同意同性伴侶請家庭照顧假,以及幫對方代辦護照,但在法律上並沒有辦法獲得全面保障。
==伴侶盟理事長 許秀雯==
我國的法律裡面
有498項的權利是專屬於配偶的
專屬的意思就是說沒有替代的方法
你只有先擁有配偶的身分
才能夠行使這些權利或義務
伴侶盟表示,修正民法允許同性結婚,是屬於中央職權,地方政府能做的是過渡性措施,同性伴侶註記法律效果還是相當有限,主要是比較簡便的證明關係人身分,即使在法律效益這麼少的情況底下,還是有非常多的同性伴侶向政府出櫃,希望彼此關係能到基礎承認,也希望中央正視。
記者詹淑雲桃園報導
